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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施行
2026-01-05 08:29 泉州通客户端

2026年1月1日,《泉州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泉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条例》旨在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与信用水平,为泉州高质量发展注入守信践诺的制度动力。

《条例》共八章四十七条,涵盖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重点领域信用建设、信用主体权益保障、信用服务行业规范等内容,系统构建了覆盖经济社会多领域的信用制度体系。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聚焦“管理”与“建设”双主线,一方面规范信用信息管理,强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全面推进政务、市场主体、社会组织、自然人及司法执法五大领域的信用建设,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社会共识。

作为地方立法先行先试的积极尝试,《条例》在国家和省级相关立法尚未完全覆盖的背景下,率先探索形成社会信用建设的“泉州方案”,为完善信用法治体系提供了实践样本,有力破解了当前信用体系建设中“无法可依”的难题。

下一步,泉州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泉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筑牢坚实信用基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诚信社会的期待。(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黄伟毅 通讯员 蔡思颖 王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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