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设成效,进一步减轻家庭托育负担,近日,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巩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从服务点扩容、低龄托班补贴、机构租金减免三方面精准发力,以真金白银的支持和更优质的服务,为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送上“定心丸”。该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
作为全国第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厦门此前已获批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目前全市已建成102个爱邻护幼服务点,托育收费平均下降30%,低龄托班降费50%以上,普惠托育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此次新出台的《措施》,旨在巩固示范项目成果,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让普惠红利精准直达家庭。
《措施》明确,将持续推进公益性爱邻护幼服务点建设,充分盘活公益资源,为辖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托育服务宣传及体验等公益服务。到2028年,公益资源爱邻护幼服务点社区(村)覆盖率将达到10%,进一步实现“普惠托育服务送到家门口”的目标。每个服务点每年将获得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公益性服务落地,各区将统筹协调签订规范服务协议,确保资金用在实处。
链接
奖励金逐月发放
针对低龄婴幼儿托育难题,《措施》推出乳儿班、托小班激励性奖励政策,明确2026至2028年分年度奖励标准,且奖励金逐月发放。同时,要求获奖励机构同步降低收托价格,让家庭直接受益。其中,2026年度岛内两区乳儿班人均每月奖励2160元,托小班(含混龄班收托2周岁以下幼儿)人均每月1260元;岛外四区乳儿班人均每月1890元,托小班人均每月990元。2027年度和2028年度将逐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