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福建交通应急广播
联合推出
路上那些事儿
“警民1+1”
本期嘉宾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泉莆高速公路支队八大队
一级警员 詹振炜

01
高速打瞌睡,危险!
2025年9月12日,甬莞高速莆田仙游路段,一辆小车行驶过程中偏离车道碰撞正常行驶的大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后排乘员因未系安全带受伤。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通行环境单一,容易出现精神不集中“高速催眠”现象,建议出行前做好以下措施:
1、提前规划合理的行车路线。驾驶人在上高速公路前,应规划整个行程:什么地方可以停车,什么地方是出口,什么地方有服务区等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在行程中做定期休整,防止疲劳驾驶。
2、注意身体的疲劳信号提醒。驾驶车辆避免长时间保持一个固定姿势,以免肌肉僵硬诱发疲劳;若行车途中出现疲劳、困倦症状,可就近驶入服务区或驶出高速公路收费站停车休息,下车适当做些消除疲劳的运动,并洗手洗脸,保持清醒。
3、科学安排行车时间。长途行驶的驾驶人要遵循“逢三必进”,即路过第三个服务区时务必要进去好好休息一下。连续行车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4、保证充足睡眠。开车前一天保证充足睡眠,勿熬夜。尽量避免夜间开车,尤其是凌晨时段,白天则要避免午后时段驾车。长途驾车出行,尽量找一名搭档轮流驾驶。
5、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车辆碰撞时安全带能对驾乘人员进行约束,避免发生二次碰撞或飞出车外,与安全气囊配合时,分散撞击力,减轻驾乘人员身体脆弱部分的伤害并有效降低伤亡率。
02
看手机三秒,事故瞬间发生
2025年7月1日,在秀永高速(上行)53公里路段,一辆小车行驶过程中偏离车道碰撞中央护栏,车辆失控后再次碰撞前方水泥护栏,事故造成车辆受损严重,无人员伤亡。
经查,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前低头拿手机,致车辆偏移发生事故,所幸驾乘人员均规范使用安全带,未造成人员伤亡。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交警提醒
驾车时抽烟、吃零食、使用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都属于分心驾驶,假设以90km/h的时速行驶,每4秒车辆就会向前行驶100米,这种速度下,哪怕是拿起、放下手机瞬间都可能引发事故。因此,在驾车过程不要有分心驾驶的行为,到达目的地再接打电话处理各类事宜。
03
雨天不降速,事故找上门
2024年8月22日,甬莞高速仙游菜溪段暴雨天气,路面湿滑。一辆小车在第二车道上行驶时突然打滑,驾驶员踩下刹车后车辆失控,横跨第一车道碰撞向中央护栏,事故造成车身严重受损,护栏损坏。所幸驾乘人员均规范使用安全带,未造成人员伤亡。
交警提醒
雨天牢记"降速、控距、亮尾"六字诀。
1、降速。雨天道路湿滑,要降低行驶速度,增强预见性,驾驶过程中避免急加速、急刹车、急变道等,否则容易侧滑失控。
2、控距。雨天路面湿滑,制动距离比干燥路面要长,请拉大跟车距离,为自己留下处置紧急情况的时间和空间。
3、亮尾。降雨导致能见度降低,应及时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在照明同时也能“被看见”。注意,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04
错过出路口强行变道,砰!
2024年6月28日,一辆小车在甬莞高速仙游段蒲峰枢纽路临近枢纽出口,未提前行驶至最右侧车道,驾驶员发现即将错过出口,从左侧第一车道强行变道,与在第三车道正常行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撞。所幸两车驾乘人员均规范使用安全带,未造成人员伤亡。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交警提醒
出口早准备,临近不变道,错过向前行,下口再返回。
1、提前规划路线。出发前,驾驶员应充分了解行驶路线,可通过导航软件提前规划好行程,熟悉沿途的枢纽、分叉口等关键位置,避免因对线路不熟悉而在行驶过程中手忙脚乱,做出错误操作。
2、密切关注指示牌。在行驶过程中,留意沿途的指示牌,特别是在接近分叉口、枢纽、服务区等关键位置时,应提前变道至正确车道,变道时务必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3、避免错误行为。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现走错路线后切勿惊慌,不要立即急刹车或突然变道。应沿当前道路继续行驶,“将错就错”,寻找最近的高速出口驶出高速后再折返到正确路线上,切勿错上加错,采取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错误行为。
05
发生事故,牢记十二字警句!
2024年4月26日,黄某驾驶小车行驶至秀永高速48公里附近时,发现前方应急车道有一故障车辆。因雨天未降低车速,遇到前方有突发情况,黄某驾驶车辆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发生侧滑失控,先刮碰左侧水泥护栏后,再次碰撞发生事故后停于应急车道内等待救援的白色小车。所幸白色小车两名人员及时躲避,否则后果不敢想象。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交警提醒
1、严禁超速行驶,特别是遇到恶劣天气。 高速公路行车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确保车辆操控稳定性。
2、牢记十二字警句。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谨记“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请迅速将车移至应急车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面朝来车方向,在车辆后方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车上人员全部转移到护栏外安全地带;拨打110或12122报警,切勿在路中争吵、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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