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
任命吴联军为明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吴联军代理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因工作变动:
接受胡世棋辞去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须报经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