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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12-25 10:51 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24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省委巡视一组对宁德市开展了巡视,并于2025年2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规定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始终把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市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巡察工作、涉农等4个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市委、市政府班子领导亲自牵头整改问题,各地各部门主动领责担责、对号入座推进整改,构建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紧盯不放抓整改。市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班,紧盯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完善“一周一会商、半月一汇总、一月一报告”整体推进机制。强化严督实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办,共发出督办单、工作提示函115份,分3组对23个牵头单位进行实地督查,通过约谈等形式现场协调解决整改中的疑难问题。三是标本兼治抓整改。市委始终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契机,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开展“七大专项行动”,突出组织引领,建强基层一线战斗堡垒,选树“三争”型干部,有力促进了党的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委书记承担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带头提高思想认识。市委书记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贯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书记担任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专题会、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督促市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三是主动牵头落实整改。市委书记牵头领办并完成6个问题整改任务,亲自抓好重点问题协调解决,对追责问责工作专题听取汇报,严肃对待、认真核实。加强建章立制、举一反三,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上轮专项巡视、涉粮专项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依规依纪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一是制定并落实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召开专题培训会,印发填报指南等,组织872名领导干部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对情况较为复杂事项提醒核实128人次。市委组织部已责令11名退休干部(其中专项排查发现1名)所在7家单位党委(党组)对干部人事科室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持续巩固拓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整治成果。举办专题培训,完成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升级,建成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区块链平台;开展“双随机”检查6次,并将常态化跟进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试行)的通知》等招投标规范性文件3份。三是深化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办宁德市交投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郭宇、霞浦县长春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阮克勇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立案225人。持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招投标行业监管、公检法等部门会商研判,推动职能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78条,清缴追回资金1.82亿元。专题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类案分析,向市城建集团、市国资委等案发和主管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4份,推动出台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等制度97项。

2.持续做好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后续整改。一是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程序完成停业的国有粮食企业注销等工作,宁德国家粮食储备库验收通过,闲置仓库实现盘活利用。二是开展“回头看”,建立问题台账,推动“四早四严四要”五级机制落实。截至7月底,整改耕地3217.16亩,耕地整改率81.03%,同比提高8.2%;2024年以来违法占用耕地比例2.97%未达到上级部门问责口径,整改进展已达到上级部门要求。完成2019—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及清算工作。三是出台《宁德市稳定粮食生产八条措施》,持续开展“我在宁德有亩田”活动,推动撂荒地复耕和“非粮化”整治。

3.积极推动省对市审计反馈问题清零见底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截至8月17日,23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整改14个,正在整改9个;正在整改的按原计划序时推进。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方面

4.贯彻落实省政府支持宁德建设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核心区意见。印发宁德市新能源新材料核心区2025年工作要点和项目清单。积极落实省市联动协调机制,召开核心区现场调研服务座谈会2场次,协调问题18个。启动三都澳海湾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拟综合形成“1+2+1”系列规划成果(三都澳海湾城市发展规划主报告;编制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核心区规划、三都澳环湾区域陆海统筹国土空间规划;数字沙盘和三维场景动画)。该规划需招标后委托专业团队进行编制,已于8月5日发布采购需求公告。

5.推动四大主导产业补链强链。一是积极洽谈对接锂电产业链项目,赴浙江台州等地开展招商工作6次;锂电产业链项目签约2个、开工建设1个、建成投产3个。二是制定更新2025年不锈钢新材料产业重点任务清单,不锈钢产业链项目签约2个、开工建设1个、建成投产3个。三是成功导入ES39新车型在上汽宁德基地启动量产,并引进2家一级配套供应商企业入驻三屿工业园区。截至7月底,上汽三屿工业园区共有一级配套供应商36家,形成园区内零部件本地配套率80%以上。四是积极开展铜产业链发展情况分析,编制《铜产业链招商图谱基本要素表》《铜产业链招商关键节点梳理导图》。落实专班工作机制,截至7月底协调解决企业经营问题4个,推动铜酸系统节能降碳改造项目开工。

6.有力推动科技创新。一是制定实施支出计划。明确全市全年财政科技支出及强度目标为7.79亿元、1.7%。今年1—8月,全市财政科技支出快报数为7.92亿元,超过年度目标计划;全市财政科技支出强度快报数为2.51%,暂高于全年支出强度1.70%目标。二是跟踪督促落实。建立通报机制,对进度偏慢县份发出通报提醒,确保全年达标。三是加强研发费用归集。全市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升至203家(18%),占全省总数(7262个)的2.8%。

7.有力推动现代服务业。重点推动水陆联运等一批物流重点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宁德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工程及宁德跨境电商线上公共服务平台搭建。今年3月、7月印发了《关于下达2025年“四上”企业培育计划指标的通知》、《宁德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现代服务业工作专班,加大服务业发展力度,2025年1-8月服务业投资(不含房地产业)同比增长15.6%,1-8月全市签约服务业项目总投资425.97亿元。第三产业比重为41.2%,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6个百分点,已呈现提升趋势。

8.引导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引导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8家传统产业企业入选数字化转型企业库,推荐6家传统产业企业申报省级数字化标杆企业,对7家传统产业企业补助数字化技改资金。2023年传统产业产值1147亿元,2024年传统产业产值1149亿元,增加2亿元,2025年1-8月,全市传统企业完成产值731亿元,同比下降5.8%,降幅较上半年收窄1.4个百分点,呈现逐步收窄趋势,下滑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建立“小升规”培育库,服务指导76家拟培育入规纳统企业,出台支持达规企业新增纳统奖励措施;建立重点减停产企业名单,结合开展“益企宁德”大走访活动,持续关注和帮助解决传统企业困难诉求。三是启动实施宁德数字经济技术支撑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宁德市大数据产业园智算中心项目和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福鼎市农业农村局大数据平台),完成2024年度农业龙头企业动态监测。

9.强化主导产业外项目招商。一是强化主导产业外业态短板招商。1—7月,新签现代农业项目3个,总投资19.5亿元;新签主导产业外工业项目53个,总投资193.37亿元;新签现代服务业项目76个,总投资389.68亿元。二是强化项目要素保障。截至7月底,已处置闲置土地1455亩,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00公顷;获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109起,面积221.2842公顷。三是强化台创园区建设。制定《关于扶持霞浦县建设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的若干措施》,推动台创园成立管理服务机构,成功引进2家优质台资农业企业和农业项目入驻园区。

10.在海洋经济规模方面,2023年海洋生产总值为1133.60亿元,较2022年1052.46亿元增加81.14亿元。预计2024年海洋生产总值为1156.27亿元,较2023年增长22亿元,实现正增长(海洋生产总值统计数据为两年一统计一发布,2024年为预计数)。1—8月,66个在建全市海洋经济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23.12亿元,超序时进度25个百分点。海洋渔业结构方面,推动传统海水养殖转型升级,2025年以来新建湾外深水大风箱592口,建设工厂化养殖车间16000平方米,大力优化养殖结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方面,重点关注海洋健康产业发展,聚焦海藻多糖、海洋生物活性肽等有效成分的高效提取与产业化应用,加强与厦门大学、东海水产研究所等省内外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力度,全市在研水产新品达到5个,建成金水产万吨智能化立体冷库,开发海参等高附加值产品,破解现有海洋产业附加值低的问题。

11.发挥文旅经济发展滨海旅游资源优势。一是编制《宁德市客运码头和游艇码头专项规划》,推动完成蕉城区、福鼎市、霞浦县5个滨海旅游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二是出台《宁德市文旅促消费六条措施》并举办宁德世界地质公园文化旅游节。预计前三季度旅游人数6250万人次,旅游花费6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3%和12.7%,预计排名全省前五,较上年度提升一个位次。三是在宁德市文化和旅游招商推介会上,签约重点文旅项目15个,总投资15.78亿元。完成《宁德市文化产业人才认定办法(试行)》修订工作,认定文化产业人才5人。全市现有规上文化产业企业85家,较2023年增幅20%以上;营收27.1亿元,同比增长6.7%,综合排名全省第8名,较上年度提升一个位次。

12.充分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一是开展“念好新时代‘山海经’,走好闽东特色乡村振兴之路”专项行动,以实施“七抓七带促共富”为抓手,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二是全市食用菌、水产品加工等产业共6个技改项目已列入2025年度省、市重点技改项目库。2022年全市茶叶、食用菌、水产加工产业产值202.8亿元,2023年全市茶叶、食用菌、水产加工产业产值119.1亿元,同比下降41.2%,2024年全市茶叶、食用菌、水产加工产业产值103.1亿元,同比下降13.4%。降幅已经明显收窄,下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三是2024年示范创建市县配套资金已到位,298个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预计于10月底前完工;2025年市级配套资金已下达,260个项目预计于9月底前入库。制定“四项监管”机制,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截至7月已开工161个项目。四是针对116个村分类制定发展计划和增收项目,2024年度116个村村财收入均达15万元以上,预计2025年将持续稳定在15万元以上。五是印发《2025年宁德市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工作要点》,截至7月底完成投资70%,超序时进度。

13.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一是完成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等6个项目建设,在前两年4个沿海县(市、区)及东侨新增小学和初中的一年级学位4840个基础上,2025年新增学位2720个。二是2024年义务教育省级质量监测结果总体较2023年有所提升,其中语文五年级第5、九年级第7;数学五年级第5、九年级第7;科学五年级第5、九年级第6;六年级、九年级体质健康及课堂教学均列第5;演唱五年级第4、九年级第7。组织2023年省级质量监测“回头看”视导活动,省级专家组认定英语整改成效突出。

14.推动医疗卫生发展。一是对接引进优质医疗资源,与华西医院、武汉协和医院签署医疗帮扶战略协议、技术协作协议。二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规范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行为,调整改善群众医保待遇。截至6月底,全市三级医院四级手术比例提高到16.41%,全市转外就医住院总费用同比下降3.94%。三是经评审,全市107家乡镇卫生院均达到服务能力标准。

15.推动三都澳海域国控点位水质提示。一是完成32个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二是印发实施《宁德市中心城区市政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维护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从2024年底的90.26mg/L、71.06%分别提升到今年6月份的96mg/L、78%。截至7月底,城中村已结合68个排水单元雨污分流改造实现管网全覆盖,城郊21个村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实现管网全覆盖。三是实施“践行‘三库+碳库’重要理念,建设美丽宁德”专项行动和三都澳海湾水质攻坚整治行动,围绕农村人居环境、城市生活污水、海水养殖环境、入海沟渠和排污口、船舶行业转型升级等各项整治工作,坚持陆海统筹、综合治理,持续提升三都澳水生态环境质量。截至7月底,三都澳海湾国控点位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为35%,同比下降35.7%。

16.进一步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夯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精准聚焦重点领域消防整治,降低火灾风险。截至8月17日,全市共发生火灾1005起,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下降14.83%。

17.有效加强船舶监管。一是制定《宁德市沿海船舶管理单位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全市35个沿海乡镇均达到规范要求;强化巡查,开展各类执法行动23次,清理违法网具56张,查获涉渔“三无”船舶52艘。二是印发《宁德市“五海一边”涉海安全执法协作框架协议》及《实施细则》,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查获涉海案件166起292人,抓获历年涉海在逃人员22人;沿海各地建成运行“宁德数智云·岸海综治系统”,制定并落实《水陆查缉站(点)运行管理规范》,全市3个水上查缉站和24个陆上查缉点按照实体化、常态化模式运行。三是指导有关县(市、区)建立乡镇船舶修造主体规范生产经营机制,开展专项整治督导,堵住“三无”船舶生产源头。

18.加强阵地建设管理。一是深化网络综合治理。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一体化网络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推动形成一体化网络应急指挥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出版物监管。开展全市公共场所非法出版物专项整治,检查4461个场所,清理非法出版物1474册。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还存在一些不足问题整改方面

19.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一是召开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以缪绍炜、吴允明案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印发整改方案明确措施责任;市委常委成员制定个人整改清单逐项落实。二是召开党内法规专题学习会并研究贯彻意见。三是下发《工作提示》规范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分级分类组织127个单位,近6000人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20场次,受众达1966人次,多形式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全覆盖。

20.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定。一是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会议,研判形势、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将半年专题研究纳入年度计划。二是编制分发“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分级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完成全市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三是动态跟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要求45个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市纪委书记集体约谈20个问题突出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目前45个单位均已完成整改。

21.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是市委书记与县级党政负责人开展集体监督谈话,下级“一把手”在市委常委述责述廉评议会上述责并接受评议,同时在会上公开述责述廉报告。二是对2021年以来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4家单位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三是组织市城建集团领导班子在述责述廉和案后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剖析反思和对照检查,开展国资系统警示教育,并召开全市国资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会。四是修订完善监督“一把手”责任清单,联合开展专项检查评估。

22.规范会议记录纪要工作。一是市委办、市政府办分别组织专题会议,学习工作规则。主要负责人集体谈话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二是及时修订印发《市委常委会会议记录纪要工作的若干规定》《市政府专题会议操作规范》。三是市委办、市政府办分别开展会议记录纪要与操作规范专项培训,全面完成市委常委会、专题会议记录纪要档案自查。

23.加强重要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强化对重要领域部门班子的监督。用好列席和指导会议等党内监督方式,市纪委监委共派员参加“三重一大”等会议934场次,开展“关键少数”谈心谈话436人次。二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案件查办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相关案件375起,立案426人,留置40人。三是着眼长治长效,深入开展个案分析、类案剖析,市县两级针对案件背后的制度缺失及监管漏洞,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77份,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制度机制807项,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四是规范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流程,严格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限要求,巡视反馈以来未出现市委书记专题会议、领导小组听取汇报不够及时的问题。五是印发《关于加强巡察日常协作和整改监督的若干措施》,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等监督贯通融合,压紧压实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巡察整改监督责任。

24.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一是紧盯重点领域开展“打深井”监督,其中“选题立项”监督发现问题530个,推动完成整改280个,发现问题线索67件,批评教育和处理54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二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有效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深挖问题线索,巡视指出的“零立案”纪检监察组中,10个市级派驻机构“零立案”问题,目前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已立案、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在查办中,近期办结。三是严格落实《宁德市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把“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纳入市县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市本级已形成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专题材料10份。四是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深化落实《关于在突出问题整治中强化“六项监督” 夯实“六方责任”的联动工作机制》等,进一步强化与职能部门的贯通配合。制定《宁德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会商操作指引(试行)》,一体推进“查、改、治”。今年1—7月,全市各级职能部门共移送问题线索604件,同比上升17.7%。

25.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出台《关于加强问题线索和案件督促办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定时对账、定点预警、定期督查。同时综合运用审查调查挂钩指导、片组协作等工作机制,有效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级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办案工作的领导指导。

26.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深化运用“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开展全市2023—2024年问责案件专项评查,组织对全市2024年办结的1206件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有效解决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规范、处分执行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全面推进乡案县(协)审机制落实,持续加强对基层案件质量的把控,针对问题易发点和全市执纪执法实践需求,制发《纪法实务参考》《纪检监察执纪执法工作指引》各2期。

27.有力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一是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对近年来查办的工程建设、医药等领域案件开展类案分析,针对性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0份,推动市发改、住建、卫健等部门出台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公立医疗机构设备政府采购等方面制度7项。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制定出台《宁德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会商操作指引(试行)》,有效加强信息互联互通,促进“室室”同向发力。三是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方式加强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

28.依规依纪依法处置违规领取出差补贴等问题。一是责令市企联会长向市委作检查;对副会长兼秘书长予以批评教育;对执行副会长等5名同志进行集体谈话提醒;8名相关人员已全部清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5360元。二是强化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管理职责,推动44家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召开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会议。三是印发《宁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社会组织重大活动事项报告的通知》,梳理形成《社会组织主要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29.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巧立名目乱发补贴和借机组织省外旅游问题。一是17名违规领取补贴人员已全部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组织省外旅游费用20.732万元。二是责令市老体协会长向市委作检查;市老体协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同志在会上作检讨,市体育局相关领导列席指导。三是市老体协制定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市级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活动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党建活动开展;对2023—2024年接受拨付资金的21家市级体育单项协会开展专项资金审计。

30.规范乡村振兴指导员劳务报酬、考核奖励发放。一是修订《宁德市乡村振兴指导员管理服务办法》,调整乡村振兴指导员服务期,停发5名已到龄退休人员的有关款项。二是制定《有关费用清退工作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应予清退费用的20名乡村振兴指导员已全部清退到位。三是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持续开展党的纪律规矩教育。四是坚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财政资金拨付合规性审核,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一些重要领域廉政风险问题仍较突出问题整改方面

31.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郊野公园项目违规量身订制、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一是对时任市建置公司董事长予以立案调查,对时任市城建集团副总经理、时任施工单位闽东建发公司董事长、市城建咨询公司董事长等3人予以诫勉,批评教育4人、谈话提醒1人,责令2个单位主要领导向市委作检查、对3个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二是修订完善工程领域招投标制度10项,相关监管部门组织举办工程领域招投标专题培训会14场,覆盖近880人次。三是自查和抽查工程领域招投标项目329宗,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52项,开展跨部门、跨行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2次,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6项。

32.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东侨路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邀请招标问题。一是对市住建局分管副局长予以谈话提醒,对该局建筑业科原负责人、原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提升相关监管部门业务水平,规范招投标主体行为,梳理省住建厅关于“城市重要地段”等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定,开展专项整治,印发《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有关规定适用的通知》,明确同类项目的规定及适用情况。

33.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东湖清淤项目采取EPC模式但时至今日仍未开工问题。一是批评教育2人。二是开展全市水利项目招投标工作检查,共抽查项目14个,发现并整改问题20个。三是修订印发远程异地评标、招标计划提前发布、东侨国企“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规范招投标决策和实施流程。四是进一步开展对东湖清淤项目论证等工作。

34.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东侨医院项目因招投标不规范导致长期未开工问题。一是责令3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6月9日蕉城区法院判决“撤销市政府、市住建局行政决定”,市住建局提起上诉,8月7日开庭审理,并持续跟进。三是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双随机”检查房屋市政项目12个,发现并记不良行为1个。开展招投标政策宣贯、业务培训3次。四是出台工程招投标相关制度文件4份。

35.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东侨广场项目盲目扩大建设规模和投资问题。一是开展重大项目投资规模论证行动,摸排3亿元以上在建项目7个,未发现问题。开展项目审批法律法规培训2场,覆盖300余人。二是修订印发强化项目工作、国企投资监管等制度2项。

36.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东侨广场项目违规申报、使用专项债券资金问题。一是对时任东侨开发区财政局局长江汶烈、经发局工作人员阮仁统予以诫勉,批评教育1人。二是对5个在建项目专项债投向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问题。三是制定《东侨开发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管理办法》,并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增强债券项目监管能力。

37.强化企业项目引进决策风险意识。一是组织开展国企参股管理等相关专题培训2场,覆盖60余人,提高市属国企参股投资风险意识。二是修订市属国企投资管理办法,将项目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纳入投资全流程监管,提升项目投资决策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完成《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咨询机制》课题研究,探索规范市本级重大项目引入的前期评估与事后评价体系。

38.规范项目投资管理。一是全面梳理项目引进、投资决策过程,将项目前期工作存在问题通报市属国有企业。二是对171个存量项目进行投前合规审查,暂未发现违规现象。三是修订并出台《所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的投资管理。

39.加强项目奖励资金拨付管理。一是对时任市商务局局长、副局长予以批评教育,对时任招商与开发区管理科科长予以立案调查、副科长予以诫勉。二是制定《总部项目资金拨付部门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暂行办法》,强化总部奖补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40.压实项目监管责任。一是对时任交投实业公司执行董事、交投实业公司董事长予以诫勉;对交投实业公司总经理、计财部经理予以立案调查。二是对市属国有企业88个存量参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参股项目管理。三是修订完善市属集团企业《外派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外派人员岗位职责,严格行使经营管理、财务监督等职权,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维护股东权益。

41.积极应对项目风险。充实专班力量,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加大款项追索工作力度,目前已追回货币资金5415万元,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取得50亩土地,通过执行担保取得2927平方米房产。

42.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涉嫌为中标企业谋利问题。一是批评教育5人。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并进行业务培训共7场400人次,市城建集团修订《招标文件备案管理办法》《开评标现场监督管理办法》。三是开展工程采购项目自查自纠,发现并整改相关问题27个。运用国资阳光交易平台规范市属国有企业采购项目。

43.规范环卫保洁采购。一是责令2名单位负责人向市委作检查、批评教育5人,对拓兴公司副总经理予以诫勉。三是东侨开发区已完成新的环卫保洁作业服务项目招标工作,中标公司已开展保洁服务;蕉城区与福州美佳公司、福建森远公司已提前解除相关合同。四是制定采购专员管理制度,编制完成政府采购工作手册,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相关程序。

44.规范专项债资金使用。一是追缴收回违规使用的专项债资金927.07万元。二是对东侨财政局4人予以批评教育。三是对东侨国投和东侨城建公司的专项债项目进行检查。四是建立专项债监督管理机制,依托债务系统强化专项债资金监管。

45.严格管控国企债权。一是逐笔核查逾期款项,对违规责任人进行追责。二是已清理逾期应收款2.70亿元。三是修订《所出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四是优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强化对国有企业债权管理考核。

46.严格规范资金出借。一是追回违规出借资金。二是组织各市属国有企业对2021年以来的资金出借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将未收回资金纳入应收账款管理。印发《所出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

47.规范涉农专项资金使用。针对巡视指出的涉农项目资金使用存在的5个方面18个问题,市委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相关责任部门结合实际开展项目资金调度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共64项。截至7月底,已完成整改问题14个,基本完成整改问题4个。

(五)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方面

48.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一是加大市级人才经费投入,2025年预算支出11284万元,同比增加31.74%。二是印发《关于优化部分人才项目评定权限的通知》,明确下放人才评定权限。三是落实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303人,慰问人才434人次;举办新能源新材料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组建产业链特聘专家团4个;建立创新平台8家,认定省级高层次人才74人,同比增长184.6%。在2024年度省对市人才考核中,宁德与福州、厦门并列第一。

49.加强编外人员管理。一是建立编外人员台账及精简清单,公安辅警和公立医院编外人员实行单列管理。二是制定《宁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规范招聘程序、健全待遇保障体系、建立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制度。

50.规范干部任职调整。一是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深化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制度。二是组织开展自查分析,提出保持任期稳定的具体改进措施,今年调离县级党政班子的2名处级干部,均已在同一岗位满3年以上。三是完善“议班子、议干部”工作机制,明确阶段性调配重点和思路。四是开展向谷文昌、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将正确政绩观教育纳入党校各主体班次学习内容。

51.严格执行任前事项报告制度。一是举办全市干部人事业务培训班,推动各地各单位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要求。二是组织开展自查分析,找出工作薄弱环节,并对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增强责任意识。三是印发工作提示函和制定报批审核把关原则,进一步规范有关科级干部报批备案,并结合每年度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和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

52.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一是责成32名市管干部及排查发现的21名存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市管干部作出说明,并已限期退出经商办企业。立案审查1人,作并案处理1人,责令检查5人,批评教育44人,对问题线索予以了结2人。二是举办业务培训班,制发退休市管干部提醒卡,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掌握政策要求、守好纪律底线。三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排查,将该问题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内容,今年以来对4家单位开展检查,未新发现市管干部存在经商办企业问题。

53.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一是责令10名存在相关违规问题的退休市管干部作出说明,诫勉1人,批评教育9人。二是举办业务培训班,制定出国(境)管理工作经办规程、退休市管干部提醒卡,加强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对发现的1名违反规定的退休市管干部责令作出说明,并予以批评教育。四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登记备案和出国(境)审批工作。

54.规范社团兼职管理。一是针对20名厅处级干部未经审批或超龄在社团兼职问题,相关人员已全部辞去兼职或重新履行报批手续;对1名干部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清退取酬。二是组织开展市管干部在社团兼职专项整治,对发现的2个兼职不规范问题已同步完成整改。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的通知》,发放社团兼职提醒卡和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从严把好审批关口,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55.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提示,建立党员人数不足3人支部的警示提醒机制。二是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摸排,建立整改销号台账,目前96个不规范的党支部均已完成整改。三是市委组织部、社会工作部联合下发工作提示,指导新兴领域党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深入摸排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情况,选派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1635名、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441名。

56.加强“两优一先”表彰审核把关。一是组织各地各领域党组织将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纳入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开展专题培训。二是开展“两优一先”表彰工作“回头看”,共排查5个问题,对7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撤销2个表彰决定;制发关于规范表彰推荐审核工作的通知,完善推荐程序和审核办法。三是在《闽东日报》开设“学习身边榜样”专栏,对历年“两优一先”先进典型进行专题报道,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57.严格按照规范执行达标创星活动星级支部评选。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晋位升级”活动的通知》,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动评星定级整改工作。二是组织各级党(工)委严格按标准开展新一轮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已评定2024年度五星级党支部1726个(占比26.65%)、一星级党支部426个(占比6.58%)。三是指导各地各单位结合党建体检、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等工作,开展“达标创星、晋位升级”活动“回头看”,抓好整顿提升。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市委将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变,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深化整改落实。

一是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用好“学、融、行、效、先”五字诀,引导党员干部循迹溯源、学思悟践,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持续巩固问题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条条整改、件件落实”要求,紧盯剩余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彻底到位。当前还有4个问题未完成:关于审计反馈问题,已整改14个,正在整改9个;关于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核心区问题,已启动三都澳海湾城市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拟综合形成“1+2+1”系列规划成果;关于东湖清淤项目,开展项目论证;关于东侨广场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市住建局配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合理性论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统一。

三是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慎终如始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拓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牢记嘱托、谱写篇章”主题主线,把巡视整改与深入开展“七大专项行动”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力以赴打好“四大攻坚战”、推进“七抓七带促共富”、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切实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为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98215;通信地址:闽东中路35号市委大楼1214室;电子邮箱:zg05932898215@163.com 

中共宁德市委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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