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2024年8月19日至9月28日,省委巡视六组对光泽县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5年2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规定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光泽县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第一时间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形成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每月定期更新、对账销号,推进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同时,坚持将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持续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效。
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巡视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多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主持召开县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进行对照检查,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主抓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指导部门推进整改,经常督促各责任县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履行整改责任。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落实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方面
1. 有关企业已将税费原渠道退回。多次通过法院系统查询,未发现企业财产线索,将持续加大追缴有关企业土地出让金力度。
2. 规范干部档案,完成所有干部档案的专审“回头看”工作,对少量缺漏资料进行完善补充。离任审计指出的相关债务已核销化解。
3. 已与企业签订终止执行合同有关协议,并印发《光泽县招商引资项目合同联审机制》,杜绝合同中再次出现“违规返还税收”条款。
4. 健全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生态环保工作机制,3月21日专题听取研究生态环保工作。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通过验收。已完成7个城区水质超标排口整治,积极推进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完善及提升改造、城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提升改造项目。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问题整改方面
5. 已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生物质锅炉淘汰等工作,对重点涉气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开展检查。2024年我县空气质量排名全市第6。
6. 实施中心城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提升改造项目,8月消除城区污水主干管网空白区,12月完成污水泵站更新改造,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处置。2025年1—7月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提升至62.92%。全县3个污水处理厂均已确定管养单位。
7. “一片叶”方面,已获得国家绿色食品原料(茶叶)生产基地县创建资格,绿色食品(茶叶)认证面积已达3200亩。“一株稻”方面,新增稻花鱼米绿色食品认证1个,打造“福渔”稻花鱼米品牌。“一罐蜜”方面,建成智慧中蜂养殖示范场4个、中蜂深继箱养殖技术推广示范户9个,探蜜空间蜂蜜加工厂已取得食品加工许可证(SC证)。“一根竹”方面,已培育7家规上竹加工企业,新增5家。
8. 全县3家重点用能单位均完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完成圣农发展肉鸡加工三四厂等重点用能企业天然气锅炉改造。今年以来,全县未新增高耗能行业,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1.7%)远高于规上工业总用电量(1.03%),规上工业企业电耗明显下降。
9. 健全滞后项目督促提醒机制,2021—2023年全县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项目和实绩突出村项目共137个,均已达到我省“三个100%”工作要求。
10. 撂荒地已基本完成整治。已完成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市、县级验收。
11. 加大休闲农业示范点培育力度,新建乡村美丽微景观100处,全县现有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1个。出台《光泽县支持“三茶”统筹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乡村振兴成效(含“三茶”统筹发展)考核排名全市第三。
12. 投资增长10.9%,居全市第三。在省财政厅下达在限额空间内做好债券资金争取,2024年政府债务占GDP比重相较于2023年有所提高,将持续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13. 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5年已入库培育9家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认定政策已结束,已组织15家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2025年1-6月工业技改投资增幅、制造业投资增幅均居全市第一。上半年新培育“四上企业”4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2家、数量居全市第一。一季度“一把手”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排名全市第七。
14. 已完成鸾凤乡、崇仁乡撤乡设镇行政区域代码变更,盘活金岭工业园低效用地167.9亩。将有序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编,加快盘活闲置用地,积极争取核增建设用地指标。
(三)“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还有短板”问题整改方面
15. 2024年12月以来已组织召开7次县委深改委会议,研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具体事宜,谋划实施“探索农村高质量实现共同富裕路径”等改革项目。
16. 已与接壤的江西省资溪县签署多元协调联动框架协议,并同其他省际接壤县域围绕生态环保等方面建立沟通合作机制。
17. 全县已完成股份合作经营面积20389亩,其中国有林场合作经营面积7451亩,占比提高至37%。
18. 自2024年5月开始,县域内住院量已达到考核目标值(≥65%)。全面提高医务人员待遇,2024年11月以来,发放各类医疗人才补助142.4996万元。2024年以来定向委培生毕业5人,均未违约。2024年以来医疗人才净流入18人,现有高层次人才44名,其中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名。
19. 已印发高层次领军人才后备人选培养工作方案,与福建教育学院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委托其遴选25名后备人选。启动“362”名师培养工程,已培养市级骨干教师110名、学科教学带头人31名、教学名师5名,省级学科教学带头人2名。
20. 对全县60个农村幸福院进行全覆盖自查自纠,发现闲置、挤占等53个问题并整改到位。
21. 建立健全县委领导、县委政法委主导下的法检沟通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研究相关工作。已3次组织协调财产处置等事项,督促管理人先后10余次与公司股东商议破产清算事宜,目前按照清算程序依法推进中。
22. 2022—2024年的311件诉求件办结率均为100%。
23. 2025年全县电诈警情同比下降13.6%,立案数同比下降32.1%,破案率同比上升8.49%,财损数同比下降3.6%,实现电诈警情、立案、财损“三个下降”目标。2024年下半年群众安全感率居全市第四。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方面
24. 2024年专项债务利息支出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比重、一般债务利息支出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两项指标均低于10%重整红线。
25. 截至6月底,全县税收总收入较2024年增长9.8%;税性比较2024年增长3.9%。
26. 房票结算资金已纳入2025年度财政预算,继续用于房票结算资金支付工作。已按计划积极推进剩余房票拨付。
27. 经省市判定其中27处不符合消失文物要求,确认消失不可移动文物6处,消亡率降低至1.9%。承安桥修缮工程已竣工验收。
28. 已将189处表述不规范内容予以删除或修改,并建立完善“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
29. 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摸排查失工作,大部分已正常稳控,4人重点关注,另外2人正依法依规采取法律流程宣告失踪。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问题整改方面
30. 落实县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工作要求,县委常委会于2025年5月26日、6月30日分别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巡察工作。
31. 在2024年县委常委班子述责述廉会议上,听取红杉集团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红杉集团党委已制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党委委员责任清单以及4个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32. 县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已对2021年以来被党政纪处分的同级党委管理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对各自分管部门和挂点乡镇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县“群腐”整治工作集体约谈会,对部分分管副县长及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县纪委监委定期梳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名单,并同步报送县委组织部作为情况掌握。
33. 已组织召开相关案件复盘会,对2024年以来的问题线索、信访件起底复核。
34.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三化”建设年专项行动,2025年以来开展各类培训11场,召开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活动7场次,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专项检查48次。
35. 2024年10月派驻机构改革由15个组调整为14个组,调整以来各组均有自主发现问题线索。
36. 已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存在乱象自查自纠和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立案查处11人,诫勉谈话2人,谈话提醒1人。
37. 对中山台博物馆闲置店铺进行公开招租,已拍租成功10间店面;原中科渔业场地由杭东社区无骨鸡爪厂房租用;武夷山度假区承租户已按合同约定向红杉集团转入押金及一季度租金。针对欧沪店面租金事宜,已向县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相关责任人2025年7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8. 已停止执行团体健康险相关政策,不再支付2024年保费,2025年度预算不再安排该项费用。
39. 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已追回部分违规发放津补贴,并制定按月还款计划,已按月缴交。
40. 司前乡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监委将举安村党支部违纪一案编入《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组织全县各单位学习。县委组织部印发《工作提示》,规范调整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41. 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项目审批制度,将社会事项进校园工作列入学校责任督学日常监督任务,目前未发现无关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
42. 县委组织部已制定《工作提示》,优化主题党日活动流程和内容。
43. 已梳理建立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县委常委会会议3次研究历史遗留问题。推进新博物馆陈列布展工作。已组织召开征迁工作总结会,全面复盘总结文昌路113号征收工作。
44. 全面分析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在合理空间内落实任务分配和执行。2024年我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计划数为9%,实际增长率9.7%。
45. 2024年10月以来,县直单位共提拔使用干部46人,其中政府工作部门提任24人,占52.17%;县教育局、工信商务局等5个政府部门共提任4人。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群众口碑较好且多次受到组织表彰的干部,已提任8人、晋升80人。
46. 2024年10月以来,共晋升职级185人。已补充29个空缺岗位,县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已配备到位。县应急管理局等5个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已下降至50周岁以下。
47. 经自查,2021年以来仅有4名干部会议推荐和谈话调研推荐得票数不够集中,均为2021年乡镇换届无任用推荐产生,推荐排名均为第3名。综合考虑日常表现,将以上4人确定为考察对象。2024年10月以来,县委提拔晋升的干部中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得票数均为95%—100%。
48. 已修改完善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讨,并被给予批评教育;红杉资产运营与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紧盯回避制度刚性落实,已重新选举产生新的工会委员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当事人之一已离职,不再构成回避关系,相关责任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讨,并被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49.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已按照相关条例规定重新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原信访局党组因人口小县机构改革撤销。
50. 落实县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机关工委(党委)及各群团组织工作汇报的要求,县委常委会于3月21日专题听取研究机关党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2025年以来,止马镇、华桥乡党委会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51. 天源国有林场党总支召开支委扩大会重新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并规范记录。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党支部个别党员已重写有关个人记录。
三、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压紧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对已完成整改事项,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整改成效。二是对须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特别是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倒排时间、挂牌销号,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三是坚持抓常抓长,持续推动常态化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成果运用,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光泽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7926600;通信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文昌路28号;电子邮箱:gzzhg@163.com。
中共光泽县委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