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29日,省委巡视八组对福清市委开展了巡视。2025年2月19日,省委巡视八组向福清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规定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福清市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八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福清市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在省委巡视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巡视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集中整改工作,并对巡视反馈意见和会议情况进行党内通报,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例会)5场,督促引导全市上下增强共同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贯通责任链条,凝聚整改合力。压紧压实市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市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实行“1+1+5”整改工作模式,即成立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在领导小组下设巡改办,具体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并在领导小组分设涉及政府具体事务问题、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等5个专项整改工作组,分头负责相应领域集中整改工作。同时,建立市委月例会、巡改办周例会等分级协调机制,各级各部门同步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定期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体系。三是突出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制定印发十一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涉农项目资金使用4个专项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共形成整改措施374条,确保各责任单位定人、定责、定时、定标、定效;巡改办瞄准整改关键环节、短板弱项,汇总梳理佐证材料70余盒,开展现场督导核验41场次,重点查进度看态度、查漏洞看深度、查成效看长效,实现认领问题—制定方案—整改落实—督查验收—长效巩固等“五步骤”闭环。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整改质效。紧盯巡视反馈共性、系统性、行业性问题,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资金管理、涉农项目资金使用、全域治水等5个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摸排梳理问题1059个,细化整改措施889条,均已推动完成整改,并追责问责相关人员5名;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建立规范制度,推进标本兼治,目前已配套建立完善“枫桥联调”协同、无形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47项,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一类问题”拓展。
市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全面细致抓好整改工作。一是注重以上率下、统筹推动。认真履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亲自审定整改方案,从严从实把控整改“全过程”,作出指示批示20余条,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紧盯“关键少数”,带头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开展谈话44人次,持续传导整改压力;认真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逐项对照巡视反馈问题,牵头市委班子查摆6个方面35个问题,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支持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开展追责问责,对15个问题的责任人进行问责,累计处理160人次。二是注重突出重点、攻坚整改。主动认领负责33项问题、46项整改措施,研究推动重难点问题攻坚破题、一般性问题有序推动、已完成问题巩固提升,集中整改期间,主持召开会议8场次,开展现场督导调研17场次,针对外资企业落地“两国双园”不多、职业院校人才输送不足等事项,带队前往元洪功能区、福建技术师范学院等单位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并有效推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事项未完成销号”等重难点问题完成整改。三是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深挖问题根源,建立规范制度,推进标本兼治,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工作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推动建立《福清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做到用制度管住权力、规范事务、约束人员,形成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和良性循环。四是注重拓展成果、推动发展。坚持把抓整改与促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巡视整改强化党的建设、激发创业激情,结合持续深化拓展“三争”、开展“奋勇争先”行动,推动重大项目攻坚、重要通道打通、重点组团开发、重大平台打造等工作提质增效。2025年上半年,福清市主要经济指标平稳增长,全社会用电、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等匹配性指标,分别比增13.8%、16.2%、12.6%、11.5%,其中全社会用电和工业用电总量与增速均居市里第一,特别是工业用电量占福州市31%,拉动福州市增速6个百分点;存贷款余额5000亿,建筑塔吊212个,分别占福州市10%、19%,“奋勇争先落实年”高质量发展攻坚考评位居福州市第一。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
(一)“上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融心聚力压实责任链条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方面
1.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事项整改销号。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江阴港城经济区问题已按要求开展整改,并向主管部门申请销号。
2.持续推动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清零见底。完成220栋违法建筑相关罚没处置工作,并签订收储合同,两宗项目分四个地块分期分批公开出让,在完成地块一出让基础上,分别于7月21日、8月15日发布地块二出让公告,受市场环境影响流拍,下一步将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对出让方案进行优化,尽快完成地块二出让工作;其余两个地块拟适时进行公开出让。
3.巩固拓展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对滨海大通道C1、C2标段招标资料进行复盘,对相关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由公安局启动调查程序,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进行处置。交通局举一反三,对30个项目进行复查复盘,发现涉及违规招投标问题1个,正立案处理。由住建局牵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将围标、串标等招标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纳入整治行动范畴。
4.加强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追责问责。经核查,对城投集团项目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城投集团完成项目结算,出具财审报告,并制定完善《项目合同价款变更内审管理办法》等制度。住建局牵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将工程增量问题纳入整治行动范畴。
5.持续规范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应急管理局、发改局(粮储局)分别退回超标准接待相关款项2292元、353元。印发《关于规范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福清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组织业务培训和专项检查,推动全市各单位规范落实工作要求。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融会贯通以学促干存在短板”问题整改方面
6.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1年以来因非客观因素未参加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市委班子成员共25人次,已由市委主要领导对相关在职领导开展提醒谈话。2025年以来,市委班子成员对党史、国防教育等缺学漏学内容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参加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总体出勤率达75%。
7.加强“第一议题”制度指导监督。由市委宣传部部长对涉及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并印发《工作提醒函》,督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基层党委(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纳入市委巡察、绩效考评等,对未落实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现均已整改。
8.推动“以侨引侨,以侨引台,以侨引外”实践创新。结合“全员招商引资季”专项行动,做好侨企、台企宣传推介活动,推动15项外资项目到资53743万元,占全市总投资6.4%,其中台资占1.7%。元洪功能区加强跟踪在谈外资等项目,推动2家外资企业落地,园区实际利用外资876.13万元,实际到资外资企业税收80.8万元。
9.推动工业园区争先创优。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2024年融侨开发区园区地区生产总值、税收收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关键考核指标均实现正增长,并紧盯国家级园区合作、绿色发展等高分值指标落实,预计在2025年年底公布的园区综合考评排名中实现提升进位。
10.持续擦亮黄檗文化品牌。组建专班推进黄檗文化交流中心建设,完成交流中心土地报批工作。完善软硬件配套,开通福清高铁西站至黄檗寺的旅游直通车,推动黄檗山旅游公路开工建设,并重点打造三大主题文旅线路,出版《黄檗五部曲》等书籍。
(三)“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三争’工作要求,融汇力量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问题整改方面
11.推动电子产业转型升级。推动30家电子行业企业入驻“福建省供需对接平台”并发布产品,推进13个重点产业链技改项目,现已实际完成投资2.4亿元。2025年上半年电子行业产值实现正增长。
12.完善传统优势企业产业链。推动19家新型显示产业链配套企业入驻融侨开发区,2025年上半年冠捷电子产值实现正增长。
13.注重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完善相关政策,印发《福清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行动方案(2025—2027年)》,挂牌成立福清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孵化器,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220家。
14.加大企业科研经费投入。2024年(错年制,实际为2023年)福清市研发经费达54.35亿元,总量位列福州市第一,增长率位列福州市第六;2025年以来全市共上报R&D经费62.21亿元,比增14.47%,有研企业318家,发放研发奖补资金4200万元。
15.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市。2025年上半年,推动海铁联运完成3.99万标箱,比增15.2%,推动“散改集”完成2.14万标箱。受第二季度国际航运联盟重组和美国关税战冲击等影响,上半年江阴港区集装箱吞吐量115.59万标箱,比降5.18%。
16.优化提升海洋传统产业、鼓励扶持海洋新兴产业。推动新增1家规上工业企业、2家企业取得项目用地。2025年上半年蓝色产业园产值13.9亿元,比增20.5%。
17.深化水环境综合整治。近岸海域水质治理方面,全市15个近岸海域国、省控站点中,14个站点水质达Ⅱ类标准以上,剩个别站点水质还未达到Ⅳ类标准,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治理力度,确保尽快达标。小流域水质、东张水库水环境治理方面,全市9条小流域、东张水库饮用水水质类别均达Ⅲ类标准以上。
18.严肃查处违法破坏(占用)自然资源问题。对涉及的93宗破坏耕地案件、167宗破坏林地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对20宗非法占用海域案件进行回头看,其中19宗已查处结案,1宗正待二审判决。巡改以来共查处占用耕地案件4起4.95亩、林地案件29起76.05亩、海域案件2起。
(四)“全面深化改革,融创发展体制机制不够完善”问题整改方面
19.提升国有企业运营质效。推动各国企开源节流及低效企业整合,目前,涉及亏损的44家企业已有26家实现扭亏为盈;22家负债率高于70%的企业中,11家企业债务率已回归70%以下(含3家负债率超100%企业)。
20.严格落实国有企业资金管控。推动国企规范相关手续,目前,已签订补充协议63笔约64.38亿元;结清无息借款24笔约0.46亿元;因借贷纠纷法院判决1笔约80万元;因前期财务处理不规范,进行调账处理2笔约220万元。
21.加强固定资产和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开展国企资产资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权证办理涉及的143处223宗,现已完成7处35宗,剩余因地类调整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办证,正按照“一宗一策”原则推动办证;经营性资产盘活涉及的68处,现已盘活21处,剩余因资产老旧破损、地处偏远等原因多次流拍,正通过提升改造、整合资源等方式逐步盘活。
22.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专项评估,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东张等4座水库为无法合理确定经济使用年限的资产,水投集团已按要求冲回原摊销金额。同时,经评估,该资产略有增值,水投集团已完成减值测试流程,确保会计处理与资产实际状况匹配。
23.加快补偿款拨付进度。经筹措资金,已完成16.8%款项拨付,下一步,将制定拨付计划表,持续推进款项拨付工作。同时,探索推动村集体留用地货币补偿款购置物业试点,现2个试点村已开展回购工作,后续将在全市其他村有序推广。
24.完成项目拖欠账款清偿工作。督促各拖欠主体与相关企业按照合约约定落实清偿责任,目前巡视点出的相关项目均已完成结算清偿。
25.有序推进“保交楼”工作。巡视点出的6个项目中,3个项目已完成竣工备案,达到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另外3个项目已全面复工。涉及的1438套未按期交付房屋中,已有1224套具备交房办证条件,占比约85%,剩余214套已全面复工。
26.办结集中督办信访事项。巡视点出的31件信访事项均已按工作标准上报化解办结,并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7.加强宗教领域管理。积极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举办基层干部反邪教业务培训会,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主题绘画作品集巡展,在“玉融反邪清风”微信公众号、福清侨乡报等媒体上共刊登转载反邪教内容文章40篇。
28.强化道路安全管理。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攻坚行动,排查整改各类交通安全隐患310处,并推动福清成为全省首批公路安全防控体系应用试点,实现2025年以来交通事故率等四项指数全部下降。
29.加强变相违建问题处置。问题涉及的482宗违法占地图斑均已整改到位,共拆除违建面积7451平方米,腾出土地11.54亩。其中,龙田镇拆除集装箱变相违建40宗、面积778平方米,腾出土地约1.17亩。
30.盘活低效闲置土地。推动落实主管部门下达的25%完成率的年度考核任务,巡改以来,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645.36亩,处置率17.3%;处置闲置土地847.7亩,处置率30.27%。此外,处置建有余地地块765.68亩;处置建完空置地块102.34亩;另有涉及司法查封项目1257亩,对照主管部门考核标准不列入处置任务范畴。
(五)“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融进保障中心工作用力不足”问题整改方面
31.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制定印发《2025年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修订印发《福清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实施办法》,并严格推动落实。
32.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结合市委书记每半年廉政提醒谈话,对涉及的7个镇(街)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各镇(街)修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各党委(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内容。
33.推动领导干部规范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结合每半年廉政提醒谈话,由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对在职的相关市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召开市四套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市领导主动认领,做好对照检查。修订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各党委(党组)参照执行。
34.推动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结合每半年廉政提醒谈话,由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对在职的相关市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召开市四套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市领导主动认领,做好对照检查。修订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各党委(党组)参照执行。
3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问题,由市委宣传部部长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并下发《工作提醒函》,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委巡察、绩效考评等。针对党建述职报告不规范问题,在2024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中已规范落实;对近年不规范的党建述职报告,均已完成修订,并督促今后常态长效落实执行。
36.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审定市委第八轮巡察任务及分工安排,并主持召开市委第九轮巡察动员部署会进行工作部署。
37.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五人小组”会议、第七轮巡察集中反馈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会后下发《反馈会后需完成的事项》9份。镜洋镇等8家单位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追责问责7人次,东瀚镇等14家单位已针对违规发放奖励金等问题追责问责71人次。
38.着力提高日常监督实效。安排2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跟班轮训,并制作监督、办案必读手册。建立健全审计、财政等协作机制,紧盯节假日“四风”问题,发现并处置渔溪镇中心卫生院部分人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39.坚持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卫健局、阳下街道均已修订党纪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完成典型案例汇编,举办培训班开展专题廉政党课,结合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等通报学习典型案例,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福清市廉政教育中心;卫健局另组织党员干部110余人旁听原江镜卫生院陈某某、原市四医院胡某某案件庭审。
40.更好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注重发挥辖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参与周学习例会及政策、业务学习培训会20余次,并全流程参与2起医药领域留置案件办理。巡改以来,督促卫健系统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311人次,排查廉政风险点101个,并派员参加公立医疗机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14人次,提出监督意见建议26条。
41.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委监委通过干部人事调整,实现空编率降低;2025年以来发出督办函3份、预警提醒函7份,办结超期问题线索30件;已开展的“走读式”谈话,均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并加强审批方案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发现并纠正问题3人次。
42.加强拆分肢解工程问题整治。经核查,对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学源予以政务警告处分,对2名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城投集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招投标业务、法律法规等学习培训,并制定完善“涉及肢解项目规避公开招标”要素审核机制。
43.加强未批先建问题整治。经核查,对城投集团副总经理予以责令作出检查处理,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涉及的16个项目中,根据有关规定,7个项目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其余9个均已办理。2025年以来,发改局共审批立项257个项目,未发现未批先建情况。
44.规范项目竣工验收流程。经核查,对城投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学源予以政务警告处分,对1名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城投集团印发《项目竣工验收审查及实施管理办法》。财政局对263个预结算审核项目进行复查,暂未发现问题。
45.规范项目招标程序。针对东张镇灵石林场区道路提升项目,该项目系公益事业项目,捐赠方发函表示项目不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发包,东张镇申请不公开招投标发包事项已获核准。针对东张水库坝顶人行通道工程项目,水投集团已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组织开展培训学习会,制定《招标管理办法》。
46.完善项目采购流程。经核查,对龙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郑晶予以政务警告处分,并将该招标代理机构列入黑名单;建立招标代理公司约谈机制,现已约谈4家代理机构。
47.强化合同履约监督。经核查,对城管局环卫监管科科长施玉松予以通报批评,并免去其环卫监管科科长职务;对城投集团环卫部经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城管局及6个镇街对相关企业罚款9.55万元,并对5名经办人员进行通报批评、1名予以辞退。
48.着力防范招投标“隐形门槛”。经核查,对公园绿化中心开展集体约谈,对3名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园林处已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学习2场次;新一轮的2个园林绿化采购项目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投标。
49.推动往来账款规范管理。经梳理,涉及应付款项和应收款项共130笔13.82亿元,目前已完成整改118笔0.88亿元,剩余12笔因涉及股权分配、诉讼、企业未达履约条件等原因,暂无法处置。同时,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关于严格规范单位往来款项的通知》,规范往来款项管理,下一步,将针对未完成事项制定分类处置方案,确保应处尽处。
50.规范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已全部追回各镇(街)工程建设项目多支付的894.15万元税点。对442个涉农村社2018年以来所有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进行筛查,并开展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单位22家,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15个。
51.规范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对2022—2024年全市25个渔业项目资金进行摸排,涉及的4602.04万元已全部拨付,其中巡改以来推动拨付资金720万元;制定印发《福清市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优化审批流程。经核查,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干部、时任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与渔政渔港管理科负责人薛元宁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2.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核查,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有9个单位、360余万元。目前已退回339万元、追责问责10人,剩26万多元因人员死亡、失信及审核认定等原因,已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53.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问题涉及的7家单位均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其中6家单位已完成相关年度公车燃油费补充整改,1家单位因决算已公开,账目不可调整。
54.守牢耕地保护红线。2个商品房项目违规占用的3.35亩耕地已复耕到位,并对全市在建商品房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摸排,共发现并整改问题3宗、恢复耕地1.9亩。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巡改以来,共查处占用耕地案件4起4.95亩,收缴罚款130.02万元。
55.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等,加强对全市行政应诉案件的跟踪分析,2025年1-7月,全市行政诉讼败诉率比降1.54%。
(六)“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融通推进党的建设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方面
56.规范议事决策制度。市政府党组已会议学习重申《福清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要求,修订《提议表》,将“是否报市委”列为必填事项,并成立法审工作专班,确保自2025年起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合法性审查议题一个不漏。
5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向市四套班子成员发送工作提醒函;对市四套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初审,并报福州市委督导组审核把关,先后督促修改材料10人次。
58.规范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已组织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重申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并制定《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提醒和考勤机制》,全面加强管理监督。
59.加大市管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结合2025年2月和5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拔重用晋升35岁及以下的年轻干部98名,年轻干部占比分别达20%、32.58%。建立《福清市优秀年轻干部库》,已吸收131名优秀年轻干部入库。
60.加强党政领导干部交流。问题涉及的10名科级领导干部均已调整消化。制定《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测预警机制的方案》,开展“回头看”,暂未发现同类情况。
61.完善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制度。针对国有一级企业和国投集团权属二级企业副职管理问题,修订出台《关于加强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将市管国有企业副职纳入市委管理,并明确任职(兼职)方式、数量限制等。针对城投集团个别人员在多家企业任职(兼职)问题,已免去其在四家子公司担任的职务。
62.完成超配职数问题整改。针对结构性超配问题,超配的23名领导干部均已调整消化;针对蓝色经济产业园原内设机构干部任职问题,已对相关4名科级干部进行任职调整。
63.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修订印发《关于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纳入全市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强化实践运用,对4名干部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不予追责问责。
64.完善绩效管理考核体系。2025年起将园区、农场及镇(街)党建工作纳入市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并在2024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中,将园区、农场党(工)委纳入述职评议对象。
65.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在2024年度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届终总评中,对涉及的3个党组织进行降星处理。开展全市摸排,共对17个“一把手”受到处分的党组织进行降星处理。
66.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经核查,对问题涉及的3个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好问题整改,其中,先锋社区党支部涉及的党员经测评符合党员身份,已重新落实转正程序;凤山社区党支部涉及的党员经补充征求意见,未发现有影响入党的情况,承认其党员身份;陈庄村党支部涉及的预备党员不符合党员条件,主动放弃转正,已按程序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67.加强“两新”党组织管理。未按期换届的17个非公企业党组织已按要求完成换届;党员不足3人未给予撤并的18个非公企业党组织已通过充实、撤并等方式完成整改。
68.提升人才留用能力。修订完善《福清市“1+1+N”人才政策体系》,2025年1—7月,共兑现人才政策奖补8200余万元。2021年至今,引育福州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469人,目前共流失219人,流失率降至14.91%。
69.提高产教融合适配度。印发《关于鼓励产教融合培育产业技术人才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兑现2家学校新开设专业奖励130万元,并举办线下招聘会5场,集中提供15000多个就业岗位。2025年以来,11所职业院校共向全市八大主导产业一线培养输送人才达1302人。
三、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持续压紧压实市委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坚决摒弃“交卷”思想和“过关”心理,建立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兜底性抓好后续整改。针对已完成整改的61个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并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等,常态开展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因历史遗留、外部环境变化、整改周期等原因,未完成及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还需逐步推动、长期坚持,后续将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通过会议研究、现场督导、书面督办等方式,紧盯不放,定期跟踪问效,确保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三是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坚持“抓整改”与“促发展”紧密结合,全面梳理巩固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拓展运用到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等各个领域,切实把推进巡视整改的工作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砥砺奋进的内生动力,全方位加快最福清建设,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多作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5221200;通信地址:福清市玉屏街道一拂路28号6号楼一楼市委巡改办;电子邮箱:dj221200@163.com。
中共福清市委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