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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至12月23日,全县禁止!
2025-12-19 20:23 生态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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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火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日我县天气晴到多云,无有效降水,湿度较小,全县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总体较高。为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25年12月19日至12月23日止,在全县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含审批生产性用火),违者依法严肃处理。在禁火令期间,各乡镇、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强巡逻检查,强化防范措施,杜绝火源隐患,确保安全。

全县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0593-5630119。
周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


增强防火安全意识
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牢记森林防火“十不要”
共守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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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文字来源:周宁县人民政府

本文编辑:陈映璇

二审:魏知秋

三审:郑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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