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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公积金可直接付二手房首付
2025-12-18 09:06 海峡导报

12月17日,导报记者从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在漳州购买二手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在漳州市内购买二手房,并计划向指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贴息[组合]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及配偶(含共有权人)都可申请。提取总额不超过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余额不足的需自筹;余额超过首付款的,按首付款金额提取。


如何提取?与卖方签订二手房合同后,向本市公积金受托银行(目前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6家)提交住房贷款申请,同步签订资金监管协议,获取《缴款通知书》(夫妻公积金缴存行不同由银行分别开具,总金额不超约定首付);携带材料到就近的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积金窗口申请提取,并面签授权委托书,公积金中心经审核后划转资金,银行出具监管证明,贷款审批通过后办理过户,最后提交购房发票与不动产权证即可完成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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