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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威海荣成市西初家村村支书冯玉宽因在网上卖谷物小米,被小米公司法务以“关联雷氏营销”为由投诉下架视频,引发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冯玉宽自称自己卖的是农产品小米,并“呼吁小米公司给老百姓一条活路”。此事引发网友争议,部分网友称小米公司行为“霸道”,也有声音指出村支书模仿小米高管开发布会的形式确实有侵权之嫌。

小米作为一种常见农作物,在日常语言中本就具有描述性功能。正如“长城”可用于汽车、葡萄酒,“苹果”可指水果亦可指科技公司,不同类别的“小米”本可共存。只要不刻意制造混淆,农民销售小米谷物本身不应被禁止。真正引发争议的,是表达方式——当“雷言雷语”被复刻,发布会场景被还原,公众注意力便从卖农产品偏移至蹭名人流量,这才触及了品牌方的敏感神经。
品牌保护需坚定,但执行应有温度;基层创新需包容,但规范亦不可缺。对企业而言,面对非恶意的边缘性使用,可优先通过沟通、提示等方式引导纠正,而非直接投诉下架;对基层而言,也应提升知识产权意识,避免以“调侃”之名行“混淆”之实。平台也应建立更精细化的审核机制,区分“正当描述”与“恶意攀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