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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大溪:为社区矫正对象上好“法治必修课”
2025-12-13 20:28 福建日报-新福建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2月13日讯(通讯员 赖鹏辉 伊婷)为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与纪律意识,提高教育矫正效果,切实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12月12日,平和县司法局大溪司法所组织辖区内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警示教育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学习活动。

活动伊始,大溪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近期发生的社区矫正对象因超出请假外出区域受到训诫处罚的真实案例,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向社区矫正对象再次明确各项监管规定和法律底线。工作人员严肃强调,社区矫正作为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具有法律赋予的严肃性与强制性,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必须清醒认识自己的身份,自觉接受监管,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珍惜在社区中服刑的机会,绝不能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通过此次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规矩意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学习环节,大溪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宪法与你我生活”为主题,为社区矫正对象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课程运用生活化语言,讲解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宪法对公民一生的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内容,重点阐释了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特点,工作人员还引导矫正对象思考如何将宪法精神融入日常改造,怎样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及如何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活动现场气氛严肃,社区矫正对象听讲认真专注。 

此次将集中警示教育与宪法专题学习相结合的活动,是大溪司法所深化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工作的重要一环。通过“警示+普法”的教育路径,既强化了在矫对象的纪律意识和服刑自觉,也发挥了警示与震慑作用;同时,通过普及宪法知识,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素养和道德水平,既传递了教育感化的正向引导,也实现了惩戒与育人的双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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