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福建新闻客户端12月8日讯 据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官网消息,湄洲湾航道四期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西航道已通过交工验收,12月5日起开始试运行。

消息显示,湄洲湾航道四期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西航道建设范围为湄洲湾主航道罗屿附近F点起至石门澳作业区附近S3点,F~S3航段航程2.65km,航道通航宽度150m,设计底高程-10.9m(炸礁区设计底高程-11.1m),满足2万吨级化学品船全潮单线通航要求,同时兼顾3000吨级化学品船全潮双线通航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航道和航道设施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破坏。12月5日起,湄洲湾航道四期北岸工程(石门澳航段扩建工程)西航道范围内和航道两侧边线外航道功能区范围内,禁止下列影响通航和破坏航道的行为:1、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的;2、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3、在航道内从事货物装卸、水上加油、船舶维修、捕鱼等,影响通航水域正常运行的;4、危害航道设施安全的;5、其他危害航道通航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