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泉港区后龙镇、惠安县净峰镇相继发生野外火情,均因村民焚烧田埂杂草所引起。入冬以来,泉州持续晴燥天气,违规野外用火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相关部门郑重提醒:一点火星,可毁掉万亩山林;一次侥幸,或将付出沉重代价。
惠安县净峰镇莲峰村发生野外火情 (净峰政府网/图)
据通报,泉港公安分局后龙派出所近日接到群众报警称,后龙镇割山村一山头突发火情。民警迅速抵达现场开展调查,查明起火原因系村民陈某某(男,59岁)当天中午在山边田间焚烧杂草所致。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惠安县净峰镇防火办也同期通报了莲峰村一起因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的火情。11月27日火情发生后,镇村两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扑救。明火被及时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镇村干部会同公安机关,对王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经查,此次火情系莲峰村村民王某某(女,75岁)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在农作时为图省事,擅自焚烧田埂草,不料火借风势迅速蔓延,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所幸护林员巡查发现及时,并立即上报,火势在初发阶段即得到控制。事后,镇村干部联合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王某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王某某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再次强调,违规野外用火稍有不慎容易引发火灾,不仅可能造成山林损毁,还需承担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呼吁广大群众增强防火意识,杜绝侥幸心理,从事农事活动等务必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林志安)
相关资料:森林防火“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
3.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4.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5.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6.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7.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8.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9.不要乘车向外扔烟头;
10.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