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温裕强的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
林志杰的明溪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因到龄退休,免去:
何毅明的明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