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注意!12月1日起,这种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
2025-11-28 08:31
福州交警
《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5年第25号)
2025年12月1日起
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
未取得新国标CCC认证的
电动自行车
《公告》明确,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销;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若违反上述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2025年12月1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新国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进货时须严格核验产品合格证明、新国标CCC认证证书及编号等一致性文件,确保所售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全面推行“扫码核验”,依托“E码通”等平台建立完整的进货、销货电子台账,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溯源调查工作。2025年12月1日,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将全部注销,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将全部撤销。自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销售相关产品。不得篡改产品参数、伪造认证证书,不得销售拼装、改装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主动向消费者明示产品标准、认证信息及销售时限,配合发布消费提示。
2025年12月1日起,将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请选购新国标合规产品。购买时可扫描“E码通”二维码,核验整车、电池、充电器信息与实车是否一致。新国标实施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停止为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登记,请提前了解当地上牌政策,避免因车辆不符合要求而无法上牌。购买时务必索要正规发票、产品说明书等凭证,留存车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截图;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的,需确认商家资质,查看产品评价及售后保障条款。若发现商家销售逾期旧标车、无新国标CCC认证产品或存在伪造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可通过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