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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人注意!12月1日起,这种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
2025-11-28 08:31 福州交警

《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2025年第25号)

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
作出明确规定

2025年12月1日起

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

未取得新国标CCC认证的

电动自行车

《公告》明确,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销
对依据旧版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销

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若违反上述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为严格落实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
及国家认监委
2025年第25号公告要求
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现作如下提示


面向销售者的监管提示

严格遵守销售时限要求

2025年12月1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取得新国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规范进货查验与库存管理

进货时须严格核验产品合格证明、新国标CCC认证证书及编号等一致性文件,确保所售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落实质量安全追溯责任

全面推行“扫码核验”,依托“E码通”等平台建立完整的进货、销货电子台账,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溯源调查工作。

配合CCC认证证书管控要求

2025年12月1日,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的有效CCC认证证书将全部注销,依据旧版本标准出具、处于暂停状态且不能恢复有效的CCC认证证书将全部撤销。自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销售相关产品。

强化合规经营自律

不得篡改产品参数、伪造认证证书,不得销售拼装、改装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主动向消费者明示产品标准、认证信息及销售时限,配合发布消费提示。


面向消费者的购买提示

明确选购时间节点

2025年12月1日起,将禁止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请选购新国标合规产品。

仔细核查产品资质

购买时可扫描“E码通”二维码,核验整车、电池、充电器信息与实车是否一致。

关注上牌登记要求

新国标实施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停止为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登记,请提前了解当地上牌政策,避免因车辆不符合要求而无法上牌。

留存购买凭证与信息

购买时务必索要正规发票、产品说明书等凭证,留存车辆CCC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电子截图;通过电商平台购买的,需确认商家资质,查看产品评价及售后保障条款。

警惕违规销售行为

若发现商家销售逾期旧标车、无新国标CCC认证产品或存在伪造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可通过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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