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26日讯 近日,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要求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于2025年12月底前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平台对接和数据采集规范(试行)》,对餐饮服务场所全面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并保证正常运转。
2026年1月1日起,对未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市场监管部门将协同外卖平台提供者采取加强监管巡查、取消优先推广、暂停平台服务等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