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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三重一大”决策的纪律防线:以同级监督赋能国企高质量发展
2025-11-25 16:18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是国有企业规范用权、防范风险的核心举措。国有企业纪委履行同级监督职责,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刚性执行,既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也是提升企业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

地方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其决策科学性与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高质量发展大局。国有企业纪委的同级监督不是“门神”,更不是“盆景”,而是嵌入企业治理结构的“免疫系统”,守护着企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

明晰权责:党的领导与治理决策关系新内涵

在地方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党的领导和治理决策主体间关系需要准确把握。党组织在企业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而董事会、经理层则依法行使经营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党组织的前置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事项的必要程序,但党组织并不直接包办代替其他治理主体的决策。国有企业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实施同级监督,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过程的监督,既是对治理主体履职合规性的监督,也是对党的领导落实情况的保障,需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例如,福州新区集团纪委出席、列席企业党组织会议、总经理办公会等,会听“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并针对相关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监督,充分表意见或建议,促进决策过程科学规范,督促党组织意见有效落实。

织密监督:构建全周期全覆盖的监督体系

筑牢“三道防线”,是实现对“三重一大”决策有效监督的基础性工程。主体责任是第一道防线。企业党委(党组)负有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首要责任,必须层层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从源头把控风险。内部管控是第二道防线。通过厘清集团与子公司的权责边界,建立“三重一大”专项报送电子档案库,实现重大决策全程可追溯、可倒查。全流程监督是第三道防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发挥“纪检+风控”“纪检+审计”“纪检+财务”等联合监督优势,把监督嵌入各个环节。例如,福州新区集团纪委牵头,纪检监察部门推进,探索构建企业“全周期管理、全过程监督、全级次参与”体系。这种监督体系使监督工作贯穿于企业各层级“三重一大”决策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部环节。

精准发力:创新监督方法提升治理效能

实施“台账式、清单化”管理,是提升监督精准度的有效方法。通过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情况统计表、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等监督台账,可以实现对各国有企业的全方位监督。落实“五必查”工作法,围绕监督重点精准发力:重大决策必查程序合规、重大项目必查廉洁风险、重要节点必查“四风”问题、重点人员必查履职情况、重要领域必查制度执行。例如,福州新区集团纪委在对权属企业报备的“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报告材料的审查过程中,精准指出问题,逐项说明规范性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当场退回并要求整改,展现了监督的刚性与精准。

地方国企纪委的同级监督,是党的自我革命在国企领域的具体实践。在新时代征程上,国有企业纪委当如精密仪器中的校准器,通过精准嵌入、协同创新和以案促改,既能保障“三重一大”决策的科学民主,又能防范腐败风险。国有企业纪委需以更严的纪律、更实的举措,让监督成为企业发展的“安全阀”与“助推器”让“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阳光下运行、在规范中发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动能,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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