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报名费交了,学车档案查不到,找老板要说法,老板自己也蒙了。报名费哪去了?近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3年初,高某在集美某驾校兼职销售,主要是将印有自己联系方式的驾校小广告四处分发宣传,为驾校招揽生源,可得相应抽成。2023年8月,高某因手头拮据,便起了其他“赚大钱”的小心思。
高某先是辞了驾校兼职,随后却仍以该驾校的名义继续招揽生意。当接到意向报名者时,高某便自称是该驾校教练,将人带到培训场外围远观,随后以“一价全包,补考不加收,随到随练,50天拿证,现在报名有优惠”等噱头,让对方尽快报名,并将报名费转到高某的微信上。
几名新学员在“报名”后,通过12123却查询不到自己的学车档案,问驾校老板,结果被告知并未收到报名钱款,发现被骗后纷纷找高某要求退钱。
后来,无力退还报名费的高某又打起了其他歪主意。2023年10月底,高某趁朋友小牧(化名)正在打麻将,以“看一下手机”为由借走手机,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其微信绑定的银行卡里转走了13500元,随后若无其事地将手机还给了小牧。
高某究竟是如何得知小牧的微信支付密码的?原来,之前小牧曾让高某帮忙付款,就告诉了他。小牧在当晚就发现了该笔“无中生有”的转账,通过梳理后将嫌疑对象锁定在高某身上,随后报警。高某到案后承认了其盗转的事实,但钱款已被其拿去退了部分学员的报名费。
经审查,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13500元,又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扣除案发前已退还的钱款,共骗取8220元,均数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盗窃罪、诈骗罪。
经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高某犯盗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办案检察官提醒说,为确保学车质量和个人权益,建议学员报名时直接与驾校签订合同,在涉及金钱交易时,务必索要收据和发票,注意避免盲目报名和交费。
此外,为了保障个人财产安全和信息隐私,请务必妥善保管手机屏保密码、账户支付密码等,切勿轻易透露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