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家”三方联动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11月1日《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来,泉州交警迅速部署、持续发力,通过“现场整治+非现场抓拍”的立体化管控模式持续推进专项整治。与此同时,学校、社区等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共同织密非机动车安全出行防护网。
行动中,鲤城交警秉持“围垄治域”战术,在东街、九一街、温陵路等重点路段开展全天候联动整治,重点查处未佩戴安全头盔、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对首次未戴头盔的市民以劝导警告为主,对屡次违法者依法处罚,做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丰泽交警则在校园周边路段设置整治劝导点,集中警力对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显见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将整治重点放在非法改装车辆上,对辖区各中学校园周边道路及停车场进行全方位摸排,对无牌无证、私自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查扣。
针对未成年人驾驶改装电动车的问题,警方采取了“警、校、家”三方联动的创新模式。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驾驶改装车辆,民警会立即联系其监护人到场,让驾驶人与监护人共同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对于“家长有戴盔、后座学生无戴盔”这一普遍现象,交警灵活运用宣传手段,在加强警示的同时,积极和学生互动交流,掌握学生班级、学号、姓名等信息,当面记录并告知如再次未戴头盔将抄告学校。这一做法既体现了执法温度,又形成了有效震慑。
此外,交警部门在市区多个岗点配备的爱心共享头盔也发挥了作用,截至11月14日,鲤城5个共享头盔借用点已借出共享头盔439个。
市区再增8个监控点位
抓拍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收集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中心市区将再启用8个非机动车违法抓拍设备,其中,洛江区2个抓拍设备将于17日投入使用,鲤城区6个抓拍设备将于19日投入使用。此前,中心市区已启用第一批共37个非机动车违法抓拍设备。
这些监控抓拍设备将对以下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实施抓拍: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驾驶非机动车牵引或者拴系动物,载物未捆扎牢固或者在行驶中的两辆非机动车间共载一个物品,驾驶非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
中心市区新一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分布如下:洛江区的万智街安达路东段卡口、安吉路—万贤街东卡口;鲤城区的中山路东街路口、义全街金洲街路口、池峰路学园北街路口、后城街百源路路口、温陵路东湖街路口、涂门街温陵路路口。
多方联动护平安
让安全骑行理念深植人心
除了警方持续宣传整治,社会各界的主动参与也让安全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日前,泉州五中创新宣传形式,将《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编入初一年级期中数学周考试卷,将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有关规定和管理措施融入考题,通过巧妙的方式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宣传效果。“原本觉得戴头盔新规只是家长的事,做完考题才知道,规范佩戴不仅是遵守法律,更是保护自己。”一名初一学生表示,考完试后立刻提醒家长购买合格头盔。不少家长也反馈,孩子主动“监督”骑行戴头盔,让家庭出行更注重安全。
泉州市实验小学等市区多所学校通过在校门口大屏幕上滚动播放安全头盔宣传警示片,在家长群里发送提示、上主题班会课等方式,引导学生及家长规范骑行,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市民王先生坦言:“现在出门看到大家都戴头盔,自己也不好意思不戴了,戴头盔虽然是小事,但是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是大事。”
据悉,泉州交警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对多次违法者坚决依法处罚并上门警示。同时优化电子抓拍设备运行效能,联合更多学校、企业、社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安全骑行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出门前务必检查头盔是否佩戴规范,系紧安全扣,摒弃交通陋习,共同遵守法规,用规范骑行守护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