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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漳州市区这些地方将征地
2025-11-06 17:01 芗城融媒、芗城区政府网

11月4日

芗城区政府网发布

三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涉及石亭街道、浦南镇、芝山街道

三个地块

详情如下↓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50602BAF20251103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联十四线以南、宝兴路以西用地内部支路道路工程项目位于石亭街道秋坑社区


二、征地目的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联十四线以南、宝兴路以西用地内部支路道路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联十四线以南、宝兴路以西用地内部支路道路工程用地总面积0.0788公顷,其中芗城区石亭街道秋坑社区旱地0.0149公顷、果园0.0639公顷。


四、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漳芗政文〔2023〕91号)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石亭街道秋坑社区综合地价为91.3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均为1。


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漳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24〕1号)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华石亭片区、天宝镇、浦南镇等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漳芗政文〔2022〕35号)规定执行。房屋拆迁由石亭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50602BAF20251102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金峰开发区绿色金属园区配套工程-漳浯路(漳华路至育宝路)道路工程项目位于浦南镇浯沧村


二、征地目的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金峰开发区绿色金属园区配套工程-漳浯路(漳华路至育宝路)道路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金峰开发区绿色金属园区配套工程-漳浯路(漳华路至育宝路)道路工程用地总面积0.7871公顷,其中芗城区浦南镇浯沧村旱地0.3596公顷、果园0.2144公顷、竹林地0.0356公顷、其他林地0.1042公顷、农村道路0.0264公顷、村庄0.0469公顷。


四、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漳芗政文〔2023〕91号)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浦南镇浯沧村综合地价为91.3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均为1。

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漳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24〕1号)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华石亭片区、天宝镇、浦南镇等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漳芗政文〔2022〕35号)规定执行。房屋拆迁由浦南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50602BAF20251101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物联网及智能化终端扩建(02地块)项目位于石亭街道高坑社区、芝山街道上坂社区


二、征地目的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物联网及智能化终端扩建(02地块),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物联网及智能化终端扩建(02地块)用地总面积0.5701公顷,其中芗城区芝山街道上坂社区水田0.0013公顷、旱地0.0008公顷、竹林地0.0276公顷、其他林地0.1454公顷、果园0.3496公顷、田坎0.0002公顷、农村道路0.0309公顷;芗城区石亭街道高坑社区旱地0.0106公顷、田坎0.0037公顷。


四、补偿标准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漳芗政文〔2023〕91号)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石亭街道高坑社区、芝山街道上坂社区综合地价为118.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均为1。


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漳州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漳政综〔2024〕1号)和《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华石亭片区、天宝镇、浦南镇等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漳芗政文〔2022〕35号)、《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金宝园区及金塘路建设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漳芗政文〔2016〕123号)规定执行。房屋拆迁由芝山街道和石亭街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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