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登陆
无居民海岛的通告
无居民海岛,俗称无人岛,是指不属于居民户籍管理的住址登记地的海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惠安县海域辖区内的74个岛、礁均属于无居民岛。为切实加强惠安县无居民海岛保护管理,维护广大干部群众、游客的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登陆无居民海岛行为,维护海上安全秩序和生态环境,现就严禁非法登陆无居民海岛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经批准在无居民海岛上开展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属于违法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有关规定,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非法养殖、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居住等活动。若未经批准在无居民海岛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或者采集生物、非生物样本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批准在无居民海岛进行生产、建设活动或者组织开展旅游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批准进行严重改变无居民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活动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惠安县74个无居民海岛均未审批许可旅游活动,任何介绍、推荐、引导、推销、招徕、组织游客参与惠安县辖区内的无人岛旅游活动均属于违法行为。
二、非法登陆无居民海岛具有多种安全隐患
一是无居民海岛地势险峻、周边海域礁石密布、海况复杂,缺乏基本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保障,登岛人员易发生摔伤、溺水、被困等事故,人身安全风险极高,生命财产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二是无居民海岛生态系统脆弱,非法登岛易导致垃圾污染、植被破坏、礁石生物惊扰等生态问题,甚至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对海岛生态造成难以恢复的损害。三是非法登岛活动多使用“三无”船舶、乡镇船舶等非法交通工具,严重扰乱海上交通和生产秩序,构成安全隐患。
三、严厉打击非法登陆无居民海岛开展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
惠安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海警工作站、泉港海事处、各沿海镇等相关单位持续开展非法登陆无居民岛开展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岸线、海域、海岛巡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登陆无居民岛非法旅游等行为。
四、设立非法登陆无居民海岛开展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线索举报奖励制度
对非法登陆无居民海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有关规定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利用渔业船舶私载、超载人员和货物,携带违禁物品等行为,设立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具体如下:
(一)举报范围与奖励标准
凡举报惠安县辖区内发生的以下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相应奖励:
1.组织、招揽、引导他人非法登临无居民海岛;
2.使用船舶非法运送人员前往无居民海岛;
3.在无居民海岛擅自开展探险、露营、生产、经营等活动。
(二)举报奖励标准
对提供有效线索并查实行政处罚案件的,每起奖励人民币3000元;对提供重要线索并查实刑事案件的,每起奖励人民币5000元。奖励举报行为应遵循首报奖励、一事一奖、实名举报、真实有效原则,如同一个违法事实适应多个举报奖励办法,仅进行一次兑付,不进行重复奖励。
不予奖励情形:相关主管部门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办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其工作范围内知悉的;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的;其他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
对提供线索成功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的待案件查处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由违法行为属地镇予以兑现奖励。举报奖励自公告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0日。
(三)举报电话
县自然资源局:0595-87332638
县农业农村局:0595-87382061
崇武镇人民政府:0595-87681326
山霞镇人民政府:0595-87601508
东岭镇人民政府:0595-87881342
东桥镇人民政府:0595-87852001
净峰镇人民政府:0595-87801209
小岞镇人民政府:0595-87839017
辋川镇人民政府:0595-87260007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