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厦门市破产事务府院联动工作会议暨厦门破产法庭成立五周年成果发布会在厦门举行,32家厦门破产事务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代表出席会议。
《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将于11月1日实施。本次会议既是对厦门破产法庭成立五年来改革实践的全面总结,也是对个人破产制度落地实施的府院联动部署。
2020年8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福建省唯一一家专业化破产法庭——厦门破产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志远介绍,厦门破产法庭成立以来,厦门中院通过叠加设立全国首个破产公共事务中心、福建省首个破产法研究基地,筑牢办理破产“系统化”基础;通过研发运行全国首个全外网建设的“破产案件智能系统”、协调政务部门开放数据端口、在京东APP上线“厦门市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强化办理破产的“智慧化”驱动;通过构建实质化运行的破产工作专班、实质化共赢的利益实现路径、实质化共推的社会治理方案,塑造办理破产的“协同化”格局;通过个人破产试点、跨境破产机制改革、管理人机制创新,开展办理破产的“前沿化”探索。
五年来,厦门破产法庭累计受理各类破产案件6002件,审结5910件,累计化解债务1370亿元,处置盘活资产219亿元,释放土地房产资源超100万平方米,推动3700余名职工稳定就业,助力203家危困企业涅槃重生。另有10件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全省法院十大破产审判典型案例”,破产审判创新举措三次获评福建省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举措”,“办理破产”指标为福建省唯一的“全国标杆城市”。
厦门破产府院联动机制的持续升级,既是对“办理一案、治理一域”治理理念的深化,也为全国破产改革提供了可复制的“厦门经验”。未来,随着两项工作规则的落地与三大类问题解决方案的实施,厦门将进一步凝聚行政与司法合力,让破产程序更顺畅、市场出清更高效、企业拯救更精准,为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注入更强动力。
下一步,厦门将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协同、高水平创新、高素质建设”为思路,不断完善个人破产配套制度,确保厦门个人破产试点工作平稳实施,构建个人与企业破产协同衔接体系,让制度红利更好惠及“诚实而不幸”的市场主体;进一步深化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建设,聚焦服务“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在科创企业拯救、低效用地再开发、涉众型破产案件处置等领域展现新作为;持续推进数字司法创新,升级破产案件智能系统,探索破产审判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的深度融合,以数字引擎驱动办理破产质效再提升;深化跨境破产司法协作,打造区域性跨境破产司法协作中心,努力打造更具影响力的破产审判“厦门名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