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下,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对于推进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区域经济具有重要作用,高校作为科技创新核心载体,在改革中承担着关键角色。
高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探索及成效
当前我国赋权改革呈现出 “个别探索-多地试点-中央跟进”的推进态势,高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中央及地方政府协同推进。中央层面构建了“政策引导-试点落地-法律保障”的改革框架:2016年《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推动改革进入实践阶段;2020年《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赋权操作路径;2021年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专利法》为改革提供法律支撑。地方层面,四川省2010年率先探索“单位与个人混合所有”模式,将转化模式从“先转化、后奖励”调整为“先确权、后转化”;2020年后,浙江、广东、福建、上海等省市全面推进改革,形成区域联动格局。
高校试点构建改革范式。2020年,北京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成为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通过三大举措突破瓶颈:一是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多数高校成立校长牵头的转化领导小组,统筹科研、人事、国资等部门协同推进;二是实行灵活的所有权分配比例,如四川大学根据财政投入与资源使用情况,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50%-90%所有权,允许买断学校权属;三是完善内控机制,浙江工业大学通过差异化收益激发积极性,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构建“1+N”制度体系。部分高校典型案例已通过科技部经验交流会推广。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规模扩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为主,近五年呈现三大趋势:一是转化合同数与金额持续增长,高价值成果效益凸显,以成果转化获得的现金与股权总收入、科研人员个人奖励显著提升;二是校企合作渠道拓宽,共建研发机构、技术转移平台数量大幅增加;三是区域转化生态优化,政府推动下高校转化已形成良性发展态势。

当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主要约束问题
虽然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面临着可赋权的高价值和可转化的科技成果供给不足、激励政策落地不足、决策管理机制尚待理顺、保障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等共性问题。
可赋权的高价值和可转化的科技成果供给不足。高校的科技成果多集中在研发阶段,技术成熟度较低,转让项目数量较多但合同金额相对较低,说明大量通过转让方式转化的科技成果质量和价值较低。同时,高校科研经费依赖财政资金投入,资金不足严重影响了可赋权成果的转化。
赋权改革的激励政策落地不足。部分省市在政策实施细则方面尚未落地,指导高校开展赋权改革的激励保障不够到位;部分省市未出台政策实施细则,对高校指导不足;成果转让收益兑现流程繁琐,科研人员需经多环节才能获取收益;高校考核体系以成果转化数量、金额为核心,未明确成果转化主体权责、转化时限及评估标准,削弱科研人员积极性。
赋权改革的决策管理机制尚待理顺。赋权涉及高校科技成果管理、资产管理、财务、审计等多部门协同,需统筹制定相关制度;如何探索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多数政府部门未出台可操作性的政策;高校转化审批流程冗长、资产评估效率低,也制约转化速度。
成果转化保障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尽职免责机制缺乏细则和操作规范,高校管理者与科研人员仍担忧国有资产流失责任;从事成果转化人员多为兼职,难以胜任作价入股等专业工作;地方本科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多为处理常规业务,未发挥供需对接核心作用。
提升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高校是新质生产力的策源地、孵化地,客观认识赋权改革中的难点问题,激活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动力,逐步探索打通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提高科技成果供给质量,构建不同类别赋权形式。一是有组织培育高价值专利,聚焦国家需求、产业发展与学科优势,建立专利预评估机制,提高申请质量;二是盘活存量专利,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政策,对授权多年未转化专利,探索无偿转让或委托发明人处置,明确转化责任与收益分配;三是探索不同类型赋权模式,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赋权+转让+约定收益”和上海交通大学的“赋权+完成人实施”,针对性解决转化难题。
完善政策体系,建立成果转化激励。一是优化收益管理,出台赋权收益分配办法,明确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收益归属,同时将成果转化作出重大贡献的其他人员也纳入分配范围;二是优化科研评价体系,以转化质量和绩效为导向,在项目、人才、平台考核中纳入转化指标,建立多元化的学术评价和职称评聘分类机制,消除科研人员顾虑。
畅通赋权流程,优化赋权过程决策管理。一是规范流程设计,建立科技成果披露、成果定价、收益分配、公示公开、确权程序等文件制度,有条件的高校可建立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做到科技成果全生命周期动态跟踪;二是简化审批程序,推广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设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管理部门,提升审批、管理效率;三是完善评估定价机制,根据成果接受单位性质灵活决定是否资产评估,推动科技成果价值评估市场化,培养专业评估人才。
健全保障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一是设立尽职免责机制,制定涵盖职责、权限、流程的操作细则,嵌入到日常工作中;二是构建技术交易平台,整合成果资源库,依托技术转移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成果发布、技术评估,加强校企对接;三是培育技术经纪人队伍,设立技术经纪人职称系列,打造专业服务团队,推动成果市场化。
【作者单位:龙岩学院,系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第69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