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观点
标题图
一线观察:从实践出发探索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立法建设
2025-09-21 15:42 福建日报 原创

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在福建考察时强调,要继续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在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进程中,立法是规范与保障融合发展的关键手段。为此,应立足两岸交流合作实际,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构建契合两岸融合需求的法律制度体系,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锚定两岸融合发展立法目标。紧扣国家对融合发展工作的顶层部署与各项核心要求,将立法工作融入服务国家战略、保障中心大局的实践中,确保立法方向与国家发展导向同频共振。把握两岸融合发展进程中社会关系的动态变化,精准回应两岸民众在经济往来、文化交流、民生保障等领域的现实需求,让立法贴合社会发展实际。扎根我省工作实际,充分挖掘地域特色资源,结合我省在两岸融合中的先行先试经验,使立法既具普遍适用性,又能体现我省创新实践的独特价值。

破解两岸融合发展立法难题。处理好原则与精细的关系,既要牢牢把握国家关于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与法治精神,又要针对实践中的具体场景,细化条款设计,提高可操作性。处理好普遍与特殊的关系,既要确保对包括台胞台企在内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群体一视同仁,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又要重点关注台胞因客观存在的两岸制度差异而产生的个体诉求,让立法在体现共性要求的同时充满人文关怀。处理好当下与长远的关系,既要聚焦当前融合发展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为当下实践提供明确指引,又要着眼两岸融合的长远趋势,预留制度调整空间,实现立法的前瞻性与稳定性的统一。

凝聚两岸融合发展立法共识。加强党的领导,严格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与党委工作部门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通过规划引领、过程把控、分歧协调,把握立法节奏,破除信息壁垒,提高法律质量。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依托作用,全面对照梳理两岸融合发展实然与应然之间的差距及其法制障碍,为立法提供坚实支撑。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民主立法实践平台,把立法过程作为贴近台湾同胞、听取民意、汇聚民智的有益途径,使融合发展立法成为缩小认知差异、增进台湾同胞的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的重要载体。

立法是为了保障融合发展实践,立法的效果也要通过实践来检验。要建立健全立法后评估机制,跟踪立法条款是否在两岸经济文化合作场景中落地见效,是否提升两岸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是否适应融合实践的动态发展,在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中展现灵活性与实效性。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启动立法修订程序,形成“立法­实施-评估-完善”的有效闭环,并从中进一步把握立法与融合发展实践的内在联系,实现立法质量的螺旋式上升。

以实践为指导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立法建设,本质上是将两岸交流合作的鲜活实践转化为稳定的制度保障,在实践中发现规律、在立法中凝聚共识、在实施中检验完善。唯有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才能构建具有创新性、包容性、实效性的法律体系,有力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作者单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侨(台)工委】


©2016 新福建 fjdaily.com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闽ICP备09035838号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公司名称:福建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