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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全市首张按面积批准采伐的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
2025-09-07 09:38 福建日报-新福建


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9月5日讯(通讯员  张志伟 陈花玉 庄伟杰 文/图)日前,南靖林农黄先生成功取得漳州市首张按面积批准采伐的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许可证》,标志着南靖县在深化新时代林业改革,落实林农采伐处置权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当天,林农黄先生来到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仅用一个工作日内就顺利拿证。“以往提交的伐区调查设计书,核查因子多,需要耗时3至5天才可完成,现在只需提交主要体现面积的伐区调查设计表,1天内就能完成审批,省时省力又省钱。”他高兴地说。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林农采伐处置权,最大限度地节约办证时间,南靖县印发《南靖县人工商品林按面积批准采伐技术实施方案》,精简伐区调查设计因子及采伐审批材料要素;组织工作人员主动靠前,手把手指导经办人备好相关材料,实现每宗采伐审批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以内,节约费用约500多元。

“新政策适用范围为南靖县人工商品林,不仅在时间和成本上为林农带来实惠,还降低了林农经营森林的法律风险。”南靖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按“蓄积量”控制批准采伐,从申请成功到实际采伐有时相隔数月,林木处于持续生长状态,林农在实际采伐施工中难以把握,容易造成超过采伐证规定数量构成林业案件,给林农增加了法律风险。现在改为按“面积”控制,只要在批准面积范围内采伐,林农的操作自主性和法律安全性都得到有效提升。

南靖县是南方集体林区,集体林地占林地总面积的 85%以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大部分集体林地分山到户或者转让给个人经营管理,森林经营管理碎片化,在采伐管理实践中,人工商品林采伐自主性不强、采伐利用限制条件较多、森林抚育间伐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农经营森林的积极性,制约了林农采伐处置权的落实。当前,南靖县作为开展对人工商品林由林权所有者自主确定采伐类型和主伐年龄,按面积批准林木采伐试点县,实施“按面积批准采伐”改革,不仅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激发林农经营积极性、提升森林质量、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环。

下一步,南靖县将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创新,通过优化办事流程、提升群众办事登记便捷性,进一步夯实“富美新南靖建设”的政务服务体系,为林业振兴和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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