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9月1日讯(记者 廖丽萍 通讯员 高菲 张予睿)1日,《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范本》(以下简称《厦门锂电运输合同》)在厦门自贸片区正式发布。这是全国首个聚焦集装箱锂电池储能系统海上运输的专项合同范本,填补了锂电池储能系统海运出口缺乏统一规范合同文本的空白,促成行业各方进一步厘清职责、增进共识,协同构建锂电池产业“出海”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此前,集装箱锂电池储能系统在海运出口过程中,因货品价值高、能量密度大,存在热失控风险,运输中常面临承托双方责任划分难、纠纷解决机制缺失等问题。为此,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海事局、厦门港口管理局等单位,协同法制部门、生产企业、地方院校等多方力量,聚焦行业“出海”过程中各方责任不清的痛点,经过反复研讨,共同制定《厦门锂电运输合同》范本,进一步明确锂电海上运输链条各方权力、义务和责任,为缔约当事人提供有效指引,降低磋商成本。
“合同范本的核心亮点在于,它明确了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作为适用范围,并融入产品技术、应急处置、定损检验、保险理赔、纠纷解决等多重保障机制,有效降低运输环节法律纠纷与操作风险。”作为合同范本的起草方,厦门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林洪伟介绍说。
据了解,厦门港自 2022 年7月率先开展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批量混载海运出口试点以来,已在该领域积累多项“全国第一”:2024 年初联合印发全国首份海运指南,2025年初推动全国首部锂电池海运安全行业标准在厦发布。在此基础上,合同范本与安全指南、行业标准形成配套,推动“技术标准+法律规范”双轮驱动,助力厦门打造全球锂电池海运枢纽,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新能源产业是厦门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福建省锂电池出口额635.68亿元,排名全国第一;厦门港锂电池出口量首次突破2万标箱,占福建省出口总数的96%。自2022年起,从厦门港出运的集装箱式锂电池总产值约90亿元。通过合同范本的示范效应,厦门有望进一步强化在“一带一路”海运链条中的规则话语权,提升全球贸易节点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