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7月28日讯(记者 廖丽萍 实习生 王梓渝 通讯员 王春华)28日,厦门市湖里区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联合发布《湖里区促进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并同步发布了《申报指南》。
该政策围绕厦门市打造“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流行文化中心”的目标任务,把握产业发展的新形势,在原有《湖里区促进影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基础上修订制定,旨在推动以影视、音乐为主要内容的流行文化产业在湖里区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新版政策共十七条,在政策衔接上,注重差异化扶持、梯次扶持,对原政策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优化,将更多资源用于扶持存量企业做大,欢迎域外优秀文化影视企业落地湖里发展。在扶持重点上,优化政策导向,从以影视为主的文化产业政策转为以影视和音乐为主导的流行文化产业政策。同时,注重发挥湖里区文化园区多和产业平台优的优势,推动完链、强链,特别突出精品内容创作,不断夯实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在扶持要素上,积极回应文化影视企业关注的焦点,强化“人才”要素供给,重视支持人才周期性成长;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具有产业公共服务职能的基础设施,并予以补助;关注文化产业科技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并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近年来,湖里区文化影视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区注册落地影视企业933家,总注册资本49.51亿元,约占全市的三分之一。截止目前,湖里区兑现的各类影视政策扶持资金总额3.71亿元,居全市各区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