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7月3日讯(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谢高峰)7月1日,莆田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启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开放申请的公告》,决定即日起面向公众开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资格申请登记,为住房困难的工薪收入家庭及相关人才群体带来福音。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申购条件、销售价格、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工薪收入家庭和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出售的政策性住房。
6月28日出台的《莆田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明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重点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工薪收入家庭,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刚性住房需求;通过收购、转换或新建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90平方米为主,配售价格低于同类地段商品房价格;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并严禁上市交易,实施封闭管理。
根据规定,因家庭全体成员户籍迁出本市满12个月或确因家庭重大疾病、丧失劳动力等发生重大变故等原因需要退出的,须由政府指定运营主体回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根据原购买价格并结合折旧和物价水平因素确定,购房家庭自主装修部分不计入回购,即:回购价格=原配售价格×〔1-(房屋持有期/12×年折旧率) + 签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之年起至回购前一年度的莆田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涨幅 〕。因承购人违规违约情形应依职权回购的,回购价格仅按房屋折旧计值,不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计算。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购家庭应选取1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须列入共同申请,成年未婚子女自主选择列入共同申请,其他人员不得列入共同申请;未婚、离异、丧偶的单人户可按单身家庭申请(带子女生活的必须按家庭申请),未婚单身家庭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离异的须离异满2年以上。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主申请人应当取得本市户籍或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12个月以上;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申请地辖区内(荔城区、城厢区视为同一区域)名下房产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5平方米;就业条件以缴纳社保为界定标准,申请人须在本市缴纳满12个月且申请时仍在保的社保(城镇职工社保、机关社保、灵活就业社保均可),若有发生中断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3年内有房产转移行为、已享受过政策性福利性住房、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等4种不得申请。经组织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莆台胞和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6个月以上的三类对象群体不受户籍、就业条件限制。
莆田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莆田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实行线上申报和预审+线下审核受理模式,提供两种申请受理模式,申请人填写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取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资格,纳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
在线上办理时,申请人可在PC端登陆“莆田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业务系统(https://lhk.mohurdic.org.cn/700601/#/home)进行资格申请。相关政策规定、申请指南和申请表格详见网站“政策文件”板块,提供电子版下载。同时,可以通过微信扫一扫“莆田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小程序”(下图)进行申报。线上申报后,再由申请人携带纸质所有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证件证明、打印签字手印的承诺书等),到申报选择的“所属区域”街道(乡镇)线下人工审核确认。
对于有线下办理需求的群众,也可持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县区住房保障部门、街道(乡镇)便民服务窗口进行办理。申请人可提前备好相关申请表等相关申报材料后到线下,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