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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处罚三家货物装载源头企业
2025-06-30 19:13 新福建

6月20日,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龙海区交通运输局移送的超限超载违法案件线索,对三家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的货物装载源头(建材)企业行政处罚3.5万元。这是自 2024 年 1 月《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施行后,龙海首批针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的罚单。

2024年11月-2025年3月,漳州市龙海区交通执法大队和漳州高新区公安交警部门,在日常路面执法中,依法对多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经过溯源调查,锁定超限超载车辆的货物装载源头主要为龙海市福中福建材有限公司、福建海通建材有限公司、龙海市建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龙海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相关规定,将这三家货物装载源头企业涉嫌违法的案件线索移送企业安全监管部门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龙海区交通运输部门移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货物装载源头地址确认书》等案件线索,立即对涉案源头企业展开深入调查。经查实,龙海市福中福建材有限公司、福建海通建材有限公司、龙海市建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企业,未能依法履行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主体责任,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场),其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上述三家违法企业分别处以1万、1万、1.5万元罚款。

此次处罚标志着龙海区“路面执法 + 源头倒查”治超闭环机制取得突破。下一步,龙海区交通运输部门将积极联合住建、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水利等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完善超限超载违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通过“路面严查、源头严管”的闭环治理模式,督促辖区所有货物装载源头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拧紧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安全阀”,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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