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会议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实验区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赖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和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听取区人大工委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区监察工委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管委会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区管委会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管委会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文物工作情况的报告。
赖军强调,要进一步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加大力度做好立法工作,不断探索完善监督方式,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履职,持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提升干部作风、转变服务方式、改善社会风气为抓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夯实政务服务信任根基,全力打造契合发展需求的优质营商环境。要进一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紧盯殡葬、教育、医疗、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坚持靶向发力、风腐同治,把改进干部作风和正风反腐贯通起来,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更大成效。要进一步推进绿化生态建设,持续巩固和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稳步提升城市绿化景观,进一步丰富树种品类,以“不见裸土、满目精致”为目标,全面提高国际旅游岛绿化美化水平。要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平潭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不断深化两岸文化认同,提升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将得天独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加速转化为文旅融合发展新动能。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平潭县人民法院提请的有关人员职务任免议案,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实验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工委主任黄惠元,实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训明,实验区人民法院、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实验区人大工委(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部分全国、省、县人大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