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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开发区教育局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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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5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确保每位适龄儿童依法依规接受义务教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闽教基〔2025〕5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入学一件事”线上报名工作的通知》(宁教初〔202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25年东侨开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申请学校
宁德市华侨小学(简称华侨小学)、福建师范大学东侨实验小学(简称福建师大东侨实小)、宁德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简称宁德师院二附小)、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简称东侨二小)、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小学(简称东侨三小)、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东侨校区(简称宁德师院附小东侨校区)、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小学部(简称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小学部)。
四、申请办法
(一)具有东侨开发区户籍、房产证(共有产权的,法定监护人需持有产权面积≥50%)且居住东侨辖区的适龄儿童。
1.申请学校
华侨小学、福建师大东侨实小、宁德师院二附小、东侨二小、东侨三小、宁德师院附小东侨校区、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小学部。
宁德师院二附小、东侨二小片区户籍生在华侨小学或东侨三小片区有住所的,可申请到华侨小学或东侨三小就读。
2.片区划分
(1)华侨小学:原则上接收国宝路以东、万安东路以北区域;光华路以南、东侨大道和塔山路以东区域。包括华侨新村社区,湖滨社区,大门山社区(不含东湖豪门小区、琴海豪庭小区),兰亭社区的新世纪花苑小区、逸涛小区、冠宏星小区、东湖臻悦小区、碧海云天小区所在区域。
(2)宁德师院二附小、宁德师院附小东侨校区:原则上接收东湖北岸区域;东湖路以东、兰亭路以北区域。包括兰溪社区、天山社区、曙光社区、迎宾社区、亿利社区、兰亭社区(不含新世纪花苑小区、逸涛小区、冠宏星小区、东湖臻悦小区、碧海云天小区),五里亭社区(不含长兴城 A 区、紫东花苑小区、置业小区、新亚小区、国泰小区)所在区域。
(3)东侨二小:原则上接收沈海高速以西,东湖路、东侨大道和塔山路以南区域。包括富春社区、侨兴社区、五里亭社区的长兴城 A 区、紫东花苑小区、置业小区、新亚小区、国泰小区,大门山社区的东湖豪门小区、琴海豪庭小区所在区域。
(4)东侨三小:原则上接收沈海高速公路以东、富春东路以南、国宝路以西区域;万安东路以南的东侨辖区。包括万安社区、塔南社区所在区域。
(5)福建师大东侨实小:原则上接收东侨北部新区户籍适龄儿童。
3.申请登记
(1)申请就读片区学校
法定监护人登录“闽政通”APP(在“闽政通”APP首页下滑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线上提交申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信息填报。线上申请登记时间:2025年7月7日—9日。
无法进行线上申请的,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片区学校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间:2025年7月10日—11日。
各学校初审汇总后,于2025年7月14日前报送开发区教育局,由开发区招委会审核通过后由片区学校接收。逾期未申请登记的新生,学校原则上不予保留其学位。
(2)申请就读宁德师院附小东侨校区(具体招生人数以市招委会文件为准)
通过线上(登录“闽政通”APP)或线下提出申请,开发区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开发区招委会审核,开发区招委会根据市招委会议定的招生人数,采用抽签办法确定就读对象,未抽中的在宁德师院二附小就读。抽签时间:7月22日上午9:00,抽签地点:宁德师院二附小,抽签结果现场公布。
(3)申请就读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小学部(具体招生人数以市招委会文件为准)
通过线上(登录“闽政通”APP)或线下提出申请,开发区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开发区招委会审核。申请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由学校直接接收。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开发区招委会根据市招委会议定的招生人数,采用抽签办法确定就读对象。抽签办法、时间、地点另见公告。抽中的,原所在片区学校不再保留其学位;未抽中的,则返回原片区学校就读。
(二)户籍在华侨新村社区的归侨侨眷子女。
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归侨侨眷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于2025年7月10日—11日到华侨小学申请登记。学校初审汇总后,于2025年7月14日前报送开发区教育局,由开发区招委会审核通过后直接由华侨小学接收。
(三)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
1.学生户籍在东侨,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或共有产权持有面积低于50%的(此类学生可申请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小学部就读),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户籍不在东侨,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到东侨开发区工作,且随父母居住生活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证明。
3.因重点工程建设或招商引资等需要作出相关规定(市委、市政府或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纪要及招委会研究决定)的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在企业就业证明、相关会议纪要或招委会研究决定文件。
4.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联〔2022〕1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才子女入学操作细则(修订稿)〉的通知》(宁教规〔2023〕5号),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福建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文件精神,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胞子女等政策优待照顾对象,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5.超过正常入学年龄的东侨户籍儿童,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属以上情况的,法定监护人持相关依据材料,于2025年7月10日—11日到开发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宁德师院二附小行知楼)申请登记,经开发区招委会审核通过后予以安排就读学校。
6.非本地户籍的东侨工业园区内规上工业企业员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所在企业就业证明,一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购买“幸福佳园”保障房人员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到福建师大东侨实小申请登记。学校初审汇总后,于2025年7月14日前报送开发区教育局,由开发区招委会审核通过后直接由福建师大东侨实小接收。
(四)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申请登记。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东侨公安分局办理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2月28日),于2025年7月10日—11日到开发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宁德师院二附小行知楼)申请登记,逾期不予补登,开发区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开发区招委会审核,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申请资格。
2.接收办法。招生计划数已满的学校不再接收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申请登记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由开发区招委会核实后安排就读;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抽签办法确定就读对象。抽签办法、时间、地点另见公告。抽签未抽中的,回原籍地学校就读。
五、注意事项
(一)各学校不得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也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的名义,照顾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就读。
(二)各校要控制班生规模,小学一年级每个教学班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45人。学校严禁跨片区招生,严禁招收不及龄儿童,不得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
(三)凡已申请区外学校或被民办学校接收的一年级新生,不得参加报名申请。
(四)适龄儿童户籍迁入东侨开发区确认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五)本文中所指的本地户籍指东侨或蕉城户籍。
华侨小学 0593-8922260
福建师大东侨实小 17306057932
宁德师院二附小 0593-2291755
东侨二小 0593-2260010
东侨三小 0593-8933001
宁德师院附小东侨校区 0593-2056055
东侨开发区教育局 0593-2977551
北师大宁德实验学校招生处 18965939629 18965939209 18965937039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生委员会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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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编排:苏晓洁
一审:吴夏冰 二审:阮琳钧 三审:谢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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