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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发出首份生态司法保护令
2025-06-12 09:00 平潭时报

5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联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苏平片区管理局等部门在石牌洋景区发布《海坛风景名胜区司法保护令》。据了解,这是平潭首份生态司法保护令,标志着平潭法院生态环境保护从个案打击延伸到源头预防。

保护令明确提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海坛风景名胜区从事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在景物或设施上刻划、涂污;禁止乱扔垃圾。违反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保护令不仅为生态环境筑牢法治屏障,更通过明确行为边界引导市民游客树立保护意识。”实验区人民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三级法官陈霞表示,下一步,平潭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协同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等共同形成保护合力,积极探索司法保护令的运用,用司法之力守护国际旅游岛的碧海蓝天。

揭牌仪式后,法院干警协同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沿着石牌洋海岸线开展首次联合巡护并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典型案例,倡导文明旅游理念,引导市民、游客增强生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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