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儿童的成长与未来。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上岗”,这是我国首次出台关于学前教育的专门法律,标志着学前教育从政策主导步入法治保障的新阶段,加快从“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迈进。
学前教育法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把中央的重要要求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规范,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原则、方向和基本制度,为新时代学前教育事业提供了法律依据。近年来,国家通过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有力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守牢育幼公平底线、完善办园制度规范、提升专业保教质量等。学前教育法将相关政策和经验以法条形式固定下来,为学前教育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学前教育法的出台,是对群众“幼有优育”美好期待的回应。入园难、入园贵、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成长的烦恼”,曾经困扰着许多家庭。学前教育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保障入园机会、减轻家庭负担、提供有质量服务等作出刚性规定,切实保障学前儿童基本受教育权益。确保有园上,由政府主导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让人上得起,财政补助与家庭分担按统筹比例来;教育返璞归真,划定严禁“小学化”教学的红线防止揠苗助长,严格安全和卫生保健管理等,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学前教育法的施行,有望破解深层次瓶颈问题。当前学前教育依然存在资源结构性短缺和分配不均,投入保障和队伍建设、规范监管等方面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学前教育法聚焦问题对症下药,给“成长的土壤”来了场系统升级。明确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用资金活水构建覆盖城乡和弱势群体的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教职工全员持“证”上岗,薪资待遇有标准有保障,职称评定通道进一步打通,职业自豪感和幸福感直线上升。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完善,督导评估、动态监测、信息备案公示以及违法必究的组合拳,让监管长上“千里眼”。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让学前教育法落地生根,首要的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线上线下、城市乡村全覆盖,让学前教育法这位“护童使者”揭开面纱走近你我。政府部门应积极履行主导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特别是要保障人口流入和农村偏远地区的学前教育资源。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好“管家”,严格办园审批,加强督导监管,确保依法依规办园。幼儿园应对标对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方法提升保教专业化水平。家长也需强化学习,树牢正确的教育观,积极参与家园共育,携手浇灌孩子生长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