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5月13日讯(记者 陈挺 通讯员 刘一鸣)5月13日下午,厦门市人民政府张志红副市长对《厦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规》)有关内容作了简要介绍,市政府副秘书长卢少进、市资源规划局局长柯玉宗、副局长沈瑞全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总规》明确,国务院批复,厦门经济特区为东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核心功能定位是东南沿海对外开放门户、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地。
《总规》要求,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和相关强制性内容管控要求,确保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指标不减少。
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引领福建高质量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强厦漳泉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支持厦门与金门加快融合发展,推动陆海生态协同保护,优化现代都市农业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提升国际航运枢纽和物流枢纽功能,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
2019年5月,厦门启动编制全市首部全域全要素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在今年1月由国务院正式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