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找工作,安徽蚌埠的残障人士张女士前往相关机构申请残疾人证,却遭拒绝。当地残疾人联合会表示,根据规定,若仅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只眼达到或优于0.3,或单耳听力障碍,就不符合相应残疾认定标准,因此,不能为张女士办理残疾人证。
近年来,残疾人身份认定难题屡见报端。一些有明显肢体残障的市民,因不符合标准而无法作残障身份认定,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会福利和便利。现实与规定之间的矛盾,凸显制度设计的不完善。因此,健全优化残疾人认定制度,消除两者之间的隔阂,应是当前残疾人工作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对残疾人而言更是如此。企业可以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结合自身实际需求,按比例吸纳残疾人就业,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更多机会;慈善组织与志愿服务机构可为残疾人士提供创业培训指导,帮助他们提升自身技能;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出台更多针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如对上述企业、机构给予税收减免、资金奖励等,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