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4月29日讯 (记者 陈挺)记者从厦门市海洋发展局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5月1日12时起,厦门开始伏季休渔,一直延续到8月16日12时。
今年,厦门继续执行“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最严格的伏休管理”,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资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执行伏季休渔渔船共688艘(不含40艘正在更新改造的捕捞渔船)。其中,捕捞辅助船7艘,刺网渔船677艘,灯光围网渔船0艘,张网渔船2艘,拖网渔船1艘,纯钓具渔船1艘;思明区伏休渔船6艘,湖里区2艘,翔安区485艘,集美区164艘,海沧区31艘。
发布会上特意强调几点要求,禁渔期内不禁止娱乐性垂钓,但市民需形成正确、健康、文明的休闲垂钓观念,不从事带有捕捞性的垂钓活动以及违法违规行为。
伏季休渔期间,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违规审批伏休渔船被租用进行科研、资源调查等特殊活动,确需租用休渔渔船进行教学、科研等特殊活动的,应按有关规定报批。
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伏季休渔要求“船进港、人上岸”,不允许伏休渔船离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