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记者 林闻)日前,商务部网站公示了“第一批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评审结果”。厦门成为福建省唯一入选城市。
零售业事关国计民生,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是商贸流通体系中最贴近消费者的关键环节,在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城市试点的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评审。此次公示的第一批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共计38个,涵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厦门、长沙、南昌、桂林等城市。
《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各地要在项目规划、改造审批、土地用途变更、投资融资等方面依法给予盘活便利。组织市场化、精准化招商,有条件的地方依法依规给予优惠政策。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以及大规模设备更新等统筹实施商业设施改造,完善停车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依规给予改造补助。
早在2022年3月,厦门便出台《厦门市培育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围绕“打造区域特色国际消费新地标、构建多元融合消费资源聚集地、培育引领创新消费潮流新高地、发展高质量服务消费供给体系、营造舒适友好国际消费新环境、完善自由便利消费促进新机制”六大方向,明确30项具体任务。
自《行动方案》出台以来,厦门通过加强地标商圈打造、持续培育首发经济、推动消费业态跨界扩容等举措,推动消费规模稳步提升,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22年的3046.08亿元提升至2024年的3329.81亿元,增长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