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进一步扩大“迎宾客引人流 促消费促发展”效应,全方位扩大商品和服务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11. 挖掘福建农林大学周边消费潜能,积极招引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电商与直播、教育培训、生活服务等产业链,规划商业步行街、美食夜市、周末集市、特色民宿等多形式业态,打造集餐饮、休闲、娱乐、生活文化、学生创业于一体的特色学生商业街区。
12. 实施地域餐饮品牌培育工程,发挥中央电视台《三餐四季》南平美食篇的带动作用,推出南平美食打卡路线。支持各县(市、区)深入挖掘本地美食文化,打造美食品牌,全市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美食促消费活动10场次以上,发放餐饮消费券100万元。支持武夷山水城、建瓯铁井栏等申报省级美食街区。
13. 鼓励打造音乐、美食、潮流、后备箱等特色市集,举办潭阳大集等货物货品展销活动。有序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免费喝茶、特色美食、旅游购物、休闲娱乐等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支持发展地摊经济,在不扰民、不妨碍交通的前提下,支持开办临时占道小市场,引导流动商贩规范经营,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利用自己的场地外摆促销,满足市场和群众需求。
14. 助力老字号品牌提升。加强老字号等国货“潮品”品牌创建工作,围绕茶、酒、休闲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挖掘、培育一批老字号企业,推动南平优质品牌传承发展,全年力争培育5个以上省级老字号品牌。支持南平老字号等国货“潮品”入驻加油站便利店、参与“老字号嘉年华”等活动,拓展销售市场。
15. 推进首发首店经济。持续开展商贸业品牌门店引进工作,对2025年在我市投资经营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贸业知名品牌门店,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各商业综合体、重点商圈通过场地租金、宣传费用减免等方式,支持品牌门店落地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每引进1家给予1万元奖励。
24. 强化医疗资源保障。保质保量完成2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扩容建设,推行公立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实施免陪照护服务专项奖补、千名医师下基层、适龄女性HPV疫苗免费接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等为民办实事项目,为群众减轻医疗负担。
25. 优化教育优质资源供给。加大普通高中学校学位供给,积极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提供便利,保障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26. 做好养老助老。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推动有条件的乡镇“幸福里”社区打造成为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支持更新更换使用15年以上(2010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对纳入更新改造计划的住宅老旧电梯整体更新更换,按15万元/台标准给予定额补助,2025年全市计划实施电梯更新468台。积极发展银发旅游等产业,扩大增加“赣闽风华·武夷山水”号银发旅游专列线路,释放银发消费市场潜力。
27. 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围绕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流通、网络市场等重点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在南平”行动,严格落实“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机制,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推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进景区、进商超、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