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3月26日讯 (记者 邓婕 通讯员 张继斌)近日,厦门市政府出台《厦门市加快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完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发展、加强养老服务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25日上午,厦门市民政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据统计,截至2024年末,厦门市已拥有户籍老年人47.4万人,老龄化率15.3%,达到近十年以来的最高值。
养老事业主要是指为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基本生活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或者由政府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公共服务事业;养老产业则是指以满足老年人高层次、舒适化生活需求,以市场为主提供的营利性商品和服务活动。本次出台的《若干措施》,致力于兼顾二者协同发展,既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到位,也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为促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措施。包括以出让方式供应的社会福利用地,出让底价可以在“营利性养老用地”基准地价上打七折确定;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提供闲置房产举办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每连续运营5年可以免收不少于3年租金。通过许多有力措施,帮助养老服务机构降低成本,鼓励发展普惠性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服务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