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联合发布了
《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发展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
下达2025年省级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9240万元
用于支持发展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其中
三明市
下达扶持资金1200万元
具体资金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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