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第七批“福建老字号”认定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各设区市商务部门审核推荐,我厅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现将专家评审通过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4月16日前将书面材料送达省商务厅,并注明联系方式以便核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处室:流通处
电话:0591-87832382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商务厅流通处
邮编:350003
附件:第七批“福建老字号”专家评审通过的企业名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