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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公布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接续期间活动实施方案
2025-03-07 15:28 南平商务




关于南平市2025年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

接续期间活动实施方案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5号)等文件精神,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更新换代,南平市将在2025年省级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前,延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将2025年过渡时期(即省级服务平台投入使用前)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补贴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补贴申报时间


2025年3月6日至4月15日。



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补贴时间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一次性以旧换新补贴500元;对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2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2024年已享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可继续享受1次补贴。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补贴申请材料及流程


旧车和新车提交审核材料、旧车回收环节、个人消费者申报流程、县级商务部门审核流程,均延续2024年做法。详见《南平市商务局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南商务〔2024〕139号)。
个人消费者继续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 “以旧换新-南平专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入口,提交申报材料。



活动参与企业


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回收企业延用2024年企业库。需退出活动的企业,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2024年商家参与活动情况确定。



政策链接


《南平市商务局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南商务〔2024〕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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