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3月4日讯 (张艳峰)为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福建省绿色建筑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办法》明确,绿色建筑新技术涵盖建筑节能、新能源应用、资源循环利用、智能建造等十大重点方向,包括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光储直柔、建筑机器人、智慧工地等前沿领域。
《办法》要求,绿色低碳试点示范项目、政府采购工程、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等五类工程必须优先采用《推广目录》新技术。对积极应用新技术的项目,将在工程评优、标准制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同时,鼓励开展技术交流、案例宣传和技能培训,构建全链条推广体系。
《办法》首次在省级政策中明确定义“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关键技术指标。其中,近零能耗建筑需较现行节能标准降低能耗60%-75%,超低能耗建筑降低50%以上,为技术落地提供清晰依据。住建部门表示,此举将推动建筑从“节能”向“产能”转变,助力实现“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