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3月1日讯(记者 邓婕)2月28日,全国妇联在京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表彰大会。大会表彰了10名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596名全国三八红旗手、395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授予599个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其中,厦门4名个人,2个班(岗)组榜上有名。
厦门市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陈莎茵,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鼓浪屿人民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李缘缘,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客舱部高级乘务员于翔,厦门蓝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秀芬等4人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厦门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会计核算处、厦门邮轮港海关旅检现场等2个班(岗)组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