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发布了1月份厦门市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抽样调查统计情况。数据显示,2025年1月,厦门市CPI环比上涨0.7%,同比上涨1.3%。
从CPI环比看,厦门市CPI由去年12月持平转为上涨0.7%。其中,食品价格由去年12月下降1.5%转为上涨0.8%,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14个百分点。据分析,主要受春节因素影响,虾蟹类、海水鱼、鲜菜和猪肉的价格分别上涨9.0%、5.4%、0.8%和0.8%。非食品价格上涨0.7%,涨幅比去年12月扩大了0.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也是因春节期间的供需不平衡、人工费等因素上涨影响,其中家政服务价格上涨最高达44.4%。
因春节探亲旅游出行等需求增加,飞机票价格上涨35.4%,其他住宿、宾馆住宿和旅行社收费价格分别上涨19.3%、17.4%和7.6%。此外,受国家成品油调价影响,汽油和柴油价格分别上涨2.5%和2.7%。
从CPI同比看,厦门市CPI上涨1.3%。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0%,涨幅较去年12月扩大1.3个百分点,影响CPI同比上涨约0.36个百分点。与市民“菜篮子”息息相关的主要食品均呈现上涨,其中猪肉、海水鱼、虾蟹类、鲜果、鸡蛋和鲜菜价格分别上涨17.3%、7.5%、7.4%、5.7%、2.4%和2.1%。
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2%,涨幅较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消费品价格上涨1.5%,衣着价格上涨7.6%,金饰品价格上涨18.5%,能源价格上涨0.1%。服务大类的价格上涨1.1%,其中家政服务价格上涨幅度最大达到86.6%,一般治疗操作和护理价格分别上涨30.0%和17.3%,其他家庭服务和母婴护理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7.2%和18.3%,其他住宿和宾馆住宿价格分别上涨20.1%和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