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作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建设的重要抓手,一直被置于改革的关键位置。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公布试点方案,上杭县作为福建省9个试点地区之一,同时也是龙岩市唯一的试点区域,扮演着重要角色。
近日,随着上杭县古田镇外洋村与上杭县白砂镇军桥村的两块建设用地挂牌成交,标志着上杭县在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据统计,2023—2024年期间,该县成功推动5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顺利入市,土地总面积达31.04亩,成交金额总计255万元。
据介绍,“集体土地入市”这一成果,不仅有效盘活了农村土地资源,更为上杭县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以“集体土地入市”为引擎
助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在县域发展进程中,上杭县高度重视政策的落地生根与效果评估,始终以务实态度,深度挖掘并合理调配本地自然资源,以此为引擎,推动农业、矿业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
通过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征集农民群众的真知灼见,让政策制定更贴合实际需求,真正做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确保各项政策能够切实惠及广大农民群体。以湖洋镇湖洋村为例,上杭县成功促成一宗工业仓储用地入市,拿地企业计划在此打造“湖洋蒸鸡”预制菜生产加工项目。
该项目意义非凡,其建设与运营将为当地村民创造大量就业岗位,有效拓宽村民增收渠道,推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而该仓储用地的建设,为湖洋镇及周边地区的工业与商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提供关键的配套支持,有力促进农村产业的升级转型,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
再看上杭县临城镇宫桥村,上杭县自然资源局助力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顺利实现2宗工业用地入市。拿地企业将其用于石英石加工,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更为当地农民创造了更多就业契机,拓宽了他们的收入渠道。
推进“集体土地入市”改革
催动农村“资源变资产”
从土地用途分析,已出让的5宗土地里,包含4宗工业用地与1宗仓储用地。这些土地的成功入市,对上杭县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这5宗土地均以挂牌方式出让,充分彰显了市场化、公开化原则,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
在增值收益分配上,上杭县严格遵循上级政策要求,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11.3万元,同时留存村集体经济组织243.7万元。这不仅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更为农民个人的长远利益筑牢根基。
社会效益方面成果同样斐然。已入市土地累计带动产业投资规模达1.19亿元,为当地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与此同时,累计提供160个就业岗位,有效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累计增加工资性收入74万元,切实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
下一步,上杭县将坚定不移地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催动农村土地“资源变资产”,着力完善相关政策举措:持续强化政策的落地执行与效果评估,确保改革红利能够精准、广泛地惠及更多农民;积极探索创新模式与方法,力求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上不断取得新突破,推动改革事业迈向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