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临近,为营造文明美丽、舒适祥和的节日氛围,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预防燃放安全事故,现向全区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过一个安全祥和年
广大市民朋友应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抵制和积极劝阻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本着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原则,尽量选择安全系数高、污染轻、噪声小的产品,在规定的燃放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燃放量,共同追求低碳环保、健康文明的过节方式,共同维护节日环境卫生。发现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及时举报并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过一个绿色低碳年
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花做起,减轻空气污染,从自身做起,倡导文明新风,自觉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环保热心人士和在校学生应积极响应,带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文明环保的节日喜庆新习俗,为减少环境污染作出自己的贡献。
三、过一个文明健康年;
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文明新风,用节俭、环保、文明的方式欢庆新春佳节。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介,宣传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理念,倡导使用电子鞭炮,主动劝说、带动亲朋好友不买、不卖、不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宣传和传播拒燃烟花爆竹的理念,营造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共同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为我区建设文明城市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请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守护蓝天,同呼吸,共奋斗,倡导文明新风,少放烟花爆竹,过一个安全、祥和、绿色、文明的春节!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
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文明办
南平市建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7日
全体市民朋友们:
在这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日子里,向大家致以最诚挚的新年祝福!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年俗,但随着时代发展,其带来的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日益凸显。春节期间我市倡导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如需燃放请在集中燃放点燃放300响以下爆竹、高度不高于3米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为了守护我们的美丽家园,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清新、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守纪,做平安守护者
“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全市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法规,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守规定,不售、不存、不放烟花爆竹;同时,未经许可严禁运输烟花爆竹,切勿携带其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请记住,违规燃放不仅危害公共安全,还将面临法律的惩处。一旦违反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责令改正;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用实际行动守护城市的安宁。
二、引领新风,做文明倡导者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积极传播文明理念,以友善之心规劝他人,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更应肩负起教育的重任,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制止其违规燃放行为。宾馆、饭店及婚庆、殡葬服务经营者,在承办相关活动时,务必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燃规定,并及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对劝阻无效者,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报告。让我们携手共进,用点滴善举汇聚成文明的洪流,让新风吹遍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三、积极宣传,做蓝天捍卫者
“众人拾柴火焰高,众志成城护蓝天。”让我们以城市主人翁的姿态,踊跃投身到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中。倡导理性消费,尽量选择电子烟花等环保替代品,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严格遵守燃放规定,不在公共场所和易燃易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积极动员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和劝阻违规燃放行为,用我们的热情与担当,为创建安全、环保、祥和的节日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市民朋友们,碧水蓝天是最亮丽的城市底色。让我们携手共进,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拨打110、12345或所在地乡镇(街道)举报电话。您的每一次举报,都是对城市安全的守护。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守护建瓯蓝天 倡导文明新风
市民朋友们:
佳节临近,首先向大家致以节日的问候!
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的传统习俗,过量燃放会释放大量烟雾并影响空气质量,还有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
按照建瓯市关于烟花爆竹管控的相关规定,春节期间我市推广燃放“3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低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现倡议全体市民:
一、做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规定,不购买、携带、燃放违规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燃放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禁燃限放从自身做起。
二、做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引领者。倡导文明过节移风易俗新风尚,选择鲜花、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等环保、低碳方式传达节日的喜悦。营造文明健康的生活新风向,禁燃限放从现在做起。
三、做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推动者。利用微博、微信、抖音、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宣传动员,善意规劝家人、朋友不在限放区燃放违规烟花爆竹,及时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禁燃限放从身边做起。
金蛇迎春到,芝城万象新。建瓯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享受清新空气和蔚蓝天空是我们共同的权利,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清新建瓯你我共建,建瓯清新你我共享,让我们携手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管控限放工作,用实际行动维护“建瓯蓝”,共度温馨和美佳节。
(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春节和元宵节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辞旧迎新、增添节日气氛、欢度节日的一种习惯。但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易形成雾霾,引发多种呼吸系统疾病,引发火灾和造成人体意外伤害,产生严重的噪声污染,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尤其对体弱的老人、小孩和一些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人群影响严重,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大家度过一个文明、绿色、安全、祥和的节日,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过一个绿色低碳年
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花做起,减轻空气污染,从自身做起,倡导文明新风,自觉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带头禁燃放烟花爆竹,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环保热心人士和在校学生应积极响应,带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文明环保的节日喜庆新习俗,为减少环境污染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过一个安全祥和年
广大市民朋友应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抵制和积极劝阻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本着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原则,提倡燃放300响(含3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在规定的燃放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燃放量,共同追求低碳环保、健康文明的过节方式,共同维护节日环境卫生。发现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及时举报并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过一个文明健康年
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介,自觉宣传和传播拒燃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亲朋好友,不非法生产、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营造人人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共同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请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守护蓝天,同呼吸,共奋斗,倡导文明新风,少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文明、绿色、安全、祥和的春节!
“少燃烟花爆竹 守护光泽蓝天”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市民们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度春节,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所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烟尘等污染物质会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易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和财产损失等次生事故。2025年春节临近,为给全县人民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生态环境,降低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空气污染,在此我们向全县人民倡议:
一、不燃或少燃烟花爆竹
从自身做起,倡导文明新风,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带头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电子鞭炮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尽己之力守护“光泽蓝”。
二、加强安全燃放意识
应当按照燃放说明以正确、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尽量燃放300响(含3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无硫环保小型烟花;尽量选择空旷安全区域燃放,禁止在医疗机构、学校、图书馆、博物馆、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地点燃放;燃放后,应当及时清理、安全处置燃放废弃物。发现非法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及时举报并配合有关执法部门查处。
三、做拒燃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充分利用微博、微信、QQ等新媒介,向亲朋好友、身边邻居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引导亲朋好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带动全社会形成文明、科学的节日喜庆新习俗。
四、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及时间
根据《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光政综〔2021〕9号)划定我县城区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域为:二一七路、文昌路、东方路、滨江大道、坪山路、光明大道、武林路等沿线区域范围内。限制燃放时间为:2025年1月28日(农历除夕)至2025年2月13日(农历正月十六)。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为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空气清新、家园整洁的春节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恭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欢庆春节的一种习俗,但燃放不当也会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粉尘影响空气环境质量,不分时间、场合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噪音污染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我们共同倡议: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1.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2.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3.学校、医疗机构、幼儿园、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
4.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5.建筑物的屋顶、楼道、阳台;
6.县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上述规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其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在出入口或者显著位置设置禁止燃放标志,明确具体范围并负责管护。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除禁止燃放区域外,主城区东至鹤林工业园区,西至一家工贸公司,南至林屯桥,北至熊山公园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限放区域)。
三、限放区域允许燃放时段:农历腊月三十至次年农历正月十五止,时间为每日六时至二十二时,其中农历除夕和正月初一、十五不限时。
四、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要求:在限放区域和时段内,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1000响以下大地红(俗称纸炮)、300响以下电光炮以及个人燃放类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禁止燃放除前述规定品种之外的其他烟花爆竹。
五、自觉宣传: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宣传适量合法合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利用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号召动员亲朋好友共同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走在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当文明市民队伍的前列。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让我们携起手来,与文明握手、与绿色交友,筑牢安全意识,严守安全底线,以更加安全、文明、环保、低碳的方式喜迎佳节!
祝广大市民朋友们新年快乐,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