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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校园餐”!宁德公布举报电话→
2025-01-08 08:50
大梦蕉城
日前,宁德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
公布了“校园餐”食品安全
举报奖励范围及举报途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攻坚阶段推进部署会精神及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我市“校园餐”专项整治质效,切实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现将“校园餐”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对于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对经查属实、可予以奖励的情况,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规进行奖励。(一)“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二)“校园餐”经营主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三)“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食品;(四)“校园餐”经营主体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五)“校园餐”经营主体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六)“校园餐”经营主体在加工、收购、运输食用农产品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七)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校园餐”违法行为。
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宁德市教育局
综合来源:宁德市教育局
总监制丨包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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