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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今日起施行
2025-01-01 11:25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1月1日讯(记者 张艳峰)《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版本今日正式施行。

据市住房和建设局介绍,对比2020年第一次修订,新《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分配流程,优化收入审核、租金补助、租后管理等规定。

在申请审核流程方面,新《办法》完善了各部门审核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审核时限,通过多部门线上联审等方式提高申请审核效率。

此外,新《办法》细化了特殊租金补助操作方式,进一步明确特殊租金补助申请条件和补助方式,提高可操作性,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直接根据新《办法》相关规定提出申请。

针对申请家庭收入超过控制标准的情况,新《办法》增加了经济手段管理方式,如所承租的保障性租赁房为申请家庭唯一住房,且不存在其他不得继续承租情形,允许按市场化原则继续承租,通过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标准和违约责任,为承租家庭提供一定过渡空间。

新《办法》还结合厦门市可分配房源实际情况,优化分配模式。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低收入)家庭,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根据实际房源情况,实行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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