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2月20日讯(记者 林梓健 通讯员 朱可为)19日,厦门海事法院举行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厦门海事法院推动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举措和成效,并发布3个典型案例。
发布会介绍,厦门海事法院从五个方面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首先是法院积极发挥司法助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海洋生态环境案件,并试点海洋生态环境案件的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成功审结厦门海事法院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其次是法院落实以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赔偿制度,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并首创“海洋碳汇+替代性修复”的民事公益诉讼履行方式,率先在全国探索并丰富海洋环境侵权的损害赔偿机制。
同时,法院立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具有“法律+专业技术”复合性特征,在全国海事法院中首推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创新引入生态技术专家以生态技术调查官身份全程参与生态案件办理。
此外,法院联合相关单位发起成立厦门市生态司法协同保护平台,并牵头召开九龙江入海口生态保护协作研讨会,提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效能。最后,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前往海洋生态环境案件多发地区开展法律宣讲,在下潭尾红树林公园挂牌厦门生态司法示范基地,对特殊海洋生态案件就地开庭审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发布会上发布3个典型案例,展示了厦门海事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人海和谐共生的积极实践。